编
者按:当年成立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备委员会,从向当局宣告要成立全国政党这个角度看非常有意义。但从筹备工作本身来看就需要斟酌。公告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
委会下设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组。那么全国筹委会本身的工作和任务是什么呢?其实筹委会除了筹备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其他工作和任务。因为中国民主党
不是中央集权的党,更不是列宁式的领袖集权党,不需要一个中央权威组织来筹备代表大会,相反,只有代表大会才有权产生全国协调机构。因此,最准确的名称应
该是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委会。
1998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备委员会注册公告(任畹町先生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转有关部门:
为践行宪法第35条公民结社自由的政治权利,为践行组党结社的天赋人权,鉴于政府已于10月5日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我们向国务院有关部门登记成立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备委员会。
改革二十年,中国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明显制约着经济的进一步有序发展,有识之士一再呼吁:不立即实行政治体制改革,最终
将导致经济改革的成果逐步丧失,同时专制体制缺少有效制约与制衡而导致的整体腐败进一步加剧,中华民族已经走到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紧急关头。
为缓和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为实现已被历史证明了的在全世界普遍适用的先进的宪政民主制度,为推动政治多元化进程,为社会和平、稳定、有序地进行政治变革,为顺应世界民主潮流,我们在此协商成立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备委员会。
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将本着理性、和平、公开的原则,以广大民众利益为自己的根本利益,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开展活动。
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协调(联络)成员(暂定)名单:(按地区及姓名的字母拼音顺序排列)
安徽:王洪学
北京:马少华 任畹町 王林海 徐文立 赵 昕
重庆:邓焕武 何 兵 许万平
福建:谢毅民
甘肃:岳天祥 郭新民
广东:(待定)
贵州:韦登忠 杨再行 曾 宁
河北:王屹峰
河南:安 宁 王 冰 翟伟民
黑龙江:萧利君
湖北:陈忠和 秦永敏
湖南:刘力平 谢长发 张京生 周大杰 朱佩夫
江苏:张玉祥
江西:崔建昌
吉林:冷万宝 唐元隽
辽宁:刘世遵 王文江 王泽臣
宁夏:陈晓昶
山东:刘连军 谢万军 姜福祯
山西:王高明
陕西:傅 升 李智英 张鉴康 郑宝和
上海:李国涛 姚振宪 周建和
四川:刘贤斌 佘万宝
天津:吕洪来
浙江:毛国良 王有才 吴义龙 朱虞夫 祝正明
注: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下设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组,筹备组成员、负责人人选、任期及架构由筹委会协调(联络)人员经民主程序按多数制集体决定。
1998年11月10日
临时主办人:刘贤斌(电话/传真:0825-2248222)
秘书长:佘万宝(电话:0839-3229315)
左起:刘贤斌,黄晓敏,佘万宝
办公室主任:欧阳懿(电话:0825-2861875)
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一定要举行的,中国民主党一定要在中国本土正式成立。 故而全面展开筹备工作已经刻不容缓,有鉴于此,国内外部分民主党人决定成立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即日起全面展开筹备工作。
Tuesday, July 31, 2012
Wednesday, July 25, 2012
民主党天津市筹委会成立
【本报讯】中国民主党天津市筹委会和湖南省筹委会先後宣告成立,使得中国民主党各省市筹委会数目已达十三个。据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披露,目前还有陕西等十个省市的筹委会正在筹划设立中。
徐文立
吕洪来
中国民主党北京天津委员会於十一月九日宣告成立。成立公告表示,目前中国尚无《政党法》,而组党又是人权公约赋予人民的权利,因此中国民主党北京天津委员会无须向政府申请批准,即以公告形式宣布成立。而从成立之日起,该委员会就会按照中国民主党临时党章吸收党员。
中国民主党北京天津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是徐文立、吕洪来、查建国、高洪明及刘世遵。吕洪来在该委员会宣布成立的当天即遭公安秘密拘禁。吕洪来於十一月九日下午两时从天津出发赴北京与徐文立会面,但离家後即失去踪影。
中国民主党北京天津委员会的多名成员在十一月十日被传讯或拘禁。查建国一出家门即告失踪,估计已被公安秘密拘禁。张晖在徐文立家门口被公安带走,关押在宣武区牛街公安派出所。王志新则被公安传讯三个小时,警告不得参与中国民主党活动。
徐文立的住家目前受到公安严密的监视,公安派出三辆警车十多名警察日夜看守。
中国民主党湖南省筹委会於十一月十一日宣布成立,并於当日将注册申请书邮寄湖南省民政厅。
中国民主党湖南省筹委会主要成员有谢长发、刘力平、周大杰、邹佩夫、张帆。该筹委会推举仍在狱中服刑的异议人士张京生为名誉主席。张京生在七九民主 墙运动时期是湖南民刊《共和报》主编,後被判刑四年。因参加八九民运,六四事件後再次被判刑十三年,目前关押在位於湖南沅江的湖南省第一监狱。
《新闻自由导报》总第274期 1998年11月20日
徐文立
吕洪来
中国民主党北京天津委员会於十一月九日宣告成立。成立公告表示,目前中国尚无《政党法》,而组党又是人权公约赋予人民的权利,因此中国民主党北京天津委员会无须向政府申请批准,即以公告形式宣布成立。而从成立之日起,该委员会就会按照中国民主党临时党章吸收党员。
中国民主党北京天津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是徐文立、吕洪来、查建国、高洪明及刘世遵。吕洪来在该委员会宣布成立的当天即遭公安秘密拘禁。吕洪来於十一月九日下午两时从天津出发赴北京与徐文立会面,但离家後即失去踪影。
中国民主党北京天津委员会的多名成员在十一月十日被传讯或拘禁。查建国一出家门即告失踪,估计已被公安秘密拘禁。张晖在徐文立家门口被公安带走,关押在宣武区牛街公安派出所。王志新则被公安传讯三个小时,警告不得参与中国民主党活动。
徐文立的住家目前受到公安严密的监视,公安派出三辆警车十多名警察日夜看守。
中国民主党湖南省筹委会於十一月十一日宣布成立,并於当日将注册申请书邮寄湖南省民政厅。
中国民主党湖南省筹委会主要成员有谢长发、刘力平、周大杰、邹佩夫、张帆。该筹委会推举仍在狱中服刑的异议人士张京生为名誉主席。张京生在七九民主 墙运动时期是湖南民刊《共和报》主编,後被判刑四年。因参加八九民运,六四事件後再次被判刑十三年,目前关押在位於湖南沅江的湖南省第一监狱。
《新闻自由导报》总第274期 1998年11月20日
Sunday, July 22, 2012
民主党湖南省筹委会成立
后排左起:邹佩夫、余志坚、张京生、聂雄;
前排左起:陈少文、谢长发、廖石
中国民主党湖南省筹委会主要成员有谢长发、刘力平、周大杰、邹佩夫、张帆。该筹委会推举仍在狱中服刑的异议人士张京生为名誉 主席。张京生在七九民主墙运动时期是湖南民刊《共和报》主编,後被判刑四年。因参加八九民运,六四事件後再次被判刑,在位於湖南沅江的湖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十三年。
注:1998年11月11日
Thursday, July 19, 2012
欲加之罪
编者按:刘本琦被拘留,其罪名仍然是中共的老一套,颠覆之类,其根据也是老一套,就是言论,这是欲加之罪。就算讲言论,也是栽赃陷害。至于其他言论的真伪我们且不谈。就第一条而言,铁定不是刘本琦发的。他自己的说明非常清楚,非常符合正常人的逻辑。
我们在一大筹委会成立公告里明确说:“代表大会只是在真正具备条件和空间的情况下召开,绝不轻言召开;”自然也不会主张在国内举行“筹备会议”,更 不可能请24小时被监控的名人来主持什么“筹备会议”。显然中共当局是得了恐惧症,时时刻刻在捕风捉影,甚至以自造假象迫害无辜者来获得心理平衡。但中共 当局这种丧失理智的行径,只会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民主党,加入中国民主党。
顺便提一下,警方所列刘本琦的其他言论,即便真是他说的,也是大实话,有罪的不是刘本琦,而是不让他讲实话的中共。
2012.7.19 刘本琦前妻刘英接到青海格尔木公安局的“201232211”号《刑事拘留通知书》。指刘本琦“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此予以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格尔木公安局看守所。有关人员却不准她前去探望。
刘本琦是湖北黄冈人,17岁当兵,曾在军校学习,任电讯兵17年,复员后在西宁工作,以后随其妻刘英住格尔木市,在青海省格尔木市保安公司工作。近年来热心网络活动,呼唤民主自由,发表了大量抨击专制腐败的激烈言论,但仅此而已,没有任何其他行为。
为此,也结识了秦永敏等一些民主人士。
刘本琦与秦永敏
刘本琦和李华平(挪威森林)
近来湖北、甘肃、青海三地公安一直在对他“做工作”,他则态度强硬,“不思悔改”,一再声言“我警告你们不要警告我刘本琦”,故而因言获罪。
刘英说:她和刘本琦虽然于2010年协议离婚,但仍共同抚养着儿子,她理应关心孩子爸爸的安危。
刘英之前很少上网,对刘本琦的内心世界了解并不多,这次刘本琦被抓后,她上网仔细浏览了刘本琦写的一些文章,深受感动,认为他没有违法犯罪。她说: 不管孩子的爸爸是死了还是怎么样了,我需要天下人知道真相。刘本琦这个人说话很直接很暴露,他写的东西也是很直白的东西,也是现在真实社会所存在的问题。 他从来没有被拘留过,从来没有进过公安所,他当兵这么多年是很干净的。她表示:一定要尽全力救出刘本琦,会与他同在这条路上走到最后。
目前,北京律师丁家喜已经介入此案,刘英已经将《刑事拘留通知书》的扫描件传给了这位律师。
刘英手机15909797118
丁家喜律师手机13701134609
刘本琦简历:1960年代出生于湖北黄冈地区,
青海格尔木刘本琦网上(qq)言论“罪证”摘要
第一,被指发帖于湖北鄂州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筹委会,由秦永敏主持
MZ党 刘本琦(1272255693) 11:40:43
湖北鄂州警方说这是刘本琦在网上发帖,大意是7.22日,在湖北鄂州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筹委会,由秦永敏主持。湖北中共安全人员,不远万里来到高 原,问我具体是怎么一回事。我明确四点:1.我没有发过这类帖子;2.我支持这类行动;3.这么重大的问题,我会一连几天反复在网上发;4.这么重大的事 情,我必须先征询秦永敏先生,我不可能自做主张。
第二,呼吁“赶在中共18大,去中南海游行示威去”
MZ党刘本琦(1272255693) 20:54:07
最好尽快赶在中共18大,去中南海游行示威去
M李化平13816107496(1401986604) 20:54:13
MZ党 刘本琦(1272255693) 20:56:41
谁他娘的不让人民游行,谁就是人民的公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MZ党 刘本琦(1272255693) 20:57:48
谁他娘的不让人民游行,谁就是叛国
第三,“恶攻”中共
MZ党 刘本琦(1272255693) 22:32:34
文强走了,王立军走了,他们也曾梦想挥挥衣袖,无奈何雾都“重庆”,却望不见云彩。这两个在重庆看家护院的鹰犬,先后走了,一个哀嚎中撒手人寰, 一个在凄风苦雨里绝望的寻求庇护。这兄弟俩在其主子的内斗之中,光荣的卖身,如今说是青海公安厅长——何挺,临危受命,挺身而出。作为局外人刘本琦站在高 原之巅,正想跟已经身处迷雾重重山城的何挺一句温馨喊话“兄弟,多保重!”。耳边却隐约听见远方传来底层鹰犬的窃窃私语:跟中共当打手,太他妈的危险了, 兄弟们,今后跟民主人士打交道,得给自己留条后路,小心以后清算。这比成天看他妈的反复无常的主子脸色行事,要安全吧。我对那人说:好自为之,多行不义必 自毙。王立军的2012年的公开叛党,是2012年初丢给中共安全机关的“震撼弹”,是中共众叛亲离的标志性事件,预示着中共政治信用在其内部同志和其治 下的民众中彻底的破产!
MZ党刘本琦(1272255693) 20:52:03
我们当然应该学习中共啊,收集中共对待民主党人的卑劣行径
第四,参与为李旺阳伸冤
李W阳尸检“自杀”结论今日公布,数十名湖南维权人士被控制
中共你们不用立牌坊,下什么结论!在天朝,我知道,文革期间,凡是被毛贼打倒的,都是自绝于人民反动派,在天朝,我知道,今天凡是不听当权者的人们,都是敌对势力亡我天朝之心不死的敌对势力!
第五、第六.........
我们在一大筹委会成立公告里明确说:“代表大会只是在真正具备条件和空间的情况下召开,绝不轻言召开;”自然也不会主张在国内举行“筹备会议”,更 不可能请24小时被监控的名人来主持什么“筹备会议”。显然中共当局是得了恐惧症,时时刻刻在捕风捉影,甚至以自造假象迫害无辜者来获得心理平衡。但中共 当局这种丧失理智的行径,只会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民主党,加入中国民主党。
顺便提一下,警方所列刘本琦的其他言论,即便真是他说的,也是大实话,有罪的不是刘本琦,而是不让他讲实话的中共。
2012.7.19 刘本琦前妻刘英接到青海格尔木公安局的“201232211”号《刑事拘留通知书》。指刘本琦“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此予以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格尔木公安局看守所。有关人员却不准她前去探望。
刘本琦是湖北黄冈人,17岁当兵,曾在军校学习,任电讯兵17年,复员后在西宁工作,以后随其妻刘英住格尔木市,在青海省格尔木市保安公司工作。近年来热心网络活动,呼唤民主自由,发表了大量抨击专制腐败的激烈言论,但仅此而已,没有任何其他行为。
为此,也结识了秦永敏等一些民主人士。
刘本琦与秦永敏
刘本琦和李华平(挪威森林)
近来湖北、甘肃、青海三地公安一直在对他“做工作”,他则态度强硬,“不思悔改”,一再声言“我警告你们不要警告我刘本琦”,故而因言获罪。
刘英说:她和刘本琦虽然于2010年协议离婚,但仍共同抚养着儿子,她理应关心孩子爸爸的安危。
刘英之前很少上网,对刘本琦的内心世界了解并不多,这次刘本琦被抓后,她上网仔细浏览了刘本琦写的一些文章,深受感动,认为他没有违法犯罪。她说: 不管孩子的爸爸是死了还是怎么样了,我需要天下人知道真相。刘本琦这个人说话很直接很暴露,他写的东西也是很直白的东西,也是现在真实社会所存在的问题。 他从来没有被拘留过,从来没有进过公安所,他当兵这么多年是很干净的。她表示:一定要尽全力救出刘本琦,会与他同在这条路上走到最后。
目前,北京律师丁家喜已经介入此案,刘英已经将《刑事拘留通知书》的扫描件传给了这位律师。
刘英手机15909797118
丁家喜律师手机13701134609
刘本琦简历:1960年代出生于湖北黄冈地区,
青海格尔木刘本琦网上(qq)言论“罪证”摘要
第一,被指发帖于湖北鄂州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筹委会,由秦永敏主持
MZ党 刘本琦(1272255693) 11:40:43
湖北鄂州警方说这是刘本琦在网上发帖,大意是7.22日,在湖北鄂州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筹委会,由秦永敏主持。湖北中共安全人员,不远万里来到高 原,问我具体是怎么一回事。我明确四点:1.我没有发过这类帖子;2.我支持这类行动;3.这么重大的问题,我会一连几天反复在网上发;4.这么重大的事 情,我必须先征询秦永敏先生,我不可能自做主张。
第二,呼吁“赶在中共18大,去中南海游行示威去”
MZ党刘本琦(1272255693) 20:54:07
最好尽快赶在中共18大,去中南海游行示威去
M李化平13816107496(1401986604) 20:54:13
MZ党 刘本琦(1272255693) 20:56:41
谁他娘的不让人民游行,谁就是人民的公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MZ党 刘本琦(1272255693) 20:57:48
谁他娘的不让人民游行,谁就是叛国
第三,“恶攻”中共
MZ党 刘本琦(1272255693) 22:32:34
文强走了,王立军走了,他们也曾梦想挥挥衣袖,无奈何雾都“重庆”,却望不见云彩。这两个在重庆看家护院的鹰犬,先后走了,一个哀嚎中撒手人寰, 一个在凄风苦雨里绝望的寻求庇护。这兄弟俩在其主子的内斗之中,光荣的卖身,如今说是青海公安厅长——何挺,临危受命,挺身而出。作为局外人刘本琦站在高 原之巅,正想跟已经身处迷雾重重山城的何挺一句温馨喊话“兄弟,多保重!”。耳边却隐约听见远方传来底层鹰犬的窃窃私语:跟中共当打手,太他妈的危险了, 兄弟们,今后跟民主人士打交道,得给自己留条后路,小心以后清算。这比成天看他妈的反复无常的主子脸色行事,要安全吧。我对那人说:好自为之,多行不义必 自毙。王立军的2012年的公开叛党,是2012年初丢给中共安全机关的“震撼弹”,是中共众叛亲离的标志性事件,预示着中共政治信用在其内部同志和其治 下的民众中彻底的破产!
MZ党刘本琦(1272255693) 20:52:03
我们当然应该学习中共啊,收集中共对待民主党人的卑劣行径
第四,参与为李旺阳伸冤
李W阳尸检“自杀”结论今日公布,数十名湖南维权人士被控制
中共你们不用立牌坊,下什么结论!在天朝,我知道,文革期间,凡是被毛贼打倒的,都是自绝于人民反动派,在天朝,我知道,今天凡是不听当权者的人们,都是敌对势力亡我天朝之心不死的敌对势力!
第五、第六.........
Wednesday, July 18, 2012
东北、山东致海外筹委会的信
民主党东北筹备委员会致民主党海外筹委会的贺信 (民主党湖北筹委会秦永敏整理发稿,民主党海外筹委会根据王文江的录音补充整理)
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委员会:
首先,让我代表中国民主党东北三省筹备委员会向中国民主党海外委员会的成立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并向海外筹委会中国民主党的全体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这世纪之交的历史关键时刻,和民主制度即将确立之时,中国民主党正光荣地迎接着这一历史性的挑战,并将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当前,中国的民主力 量还很薄弱,当局的打压还在继续,面对如此残酷的事实,让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的伟大目标,携起手来,为中华民族更美好明天而并肩战斗。国内民运对海外民运朋 友寄予着厚望,希望你们利用在国外方便的条件,继续寻求和争取国际社会对中国民主运动的道义上的支持,为实现中国的民主大业,你们前赴后继,我们不曾忘记 众多的民主老战士,老前辈为了民主,自由他们放弃了个人的一切,置生死、坐牢、解职于不顾,面对着来自家庭的、社会的、当局的各种压力,为民主自由而东奔 西走。你们努力工作,呐喊,流亡海外,对于你们这种献身的精神,我们由衷的敬佩,并从中受到极大的鼓舞,让我们团结起来,统一联合在民主的伟大旗帜下,共 渡难关为实现中国的民主伟业,努力、努力、再努力!紧紧地握住你们的手!
中国民主党东北三省筹备委员会 王文江
(1998,9,21)
王文江亲友寻找辽宁民运老战士王文江
来源:维权网
王文江,1954年生,原辽宁鞍山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 (博讯 boxun.com)
1989年,他因参与学运被捕,曾被囚北京清河农场分场。
1998年7月下旬,他联同李文生、张鉴康、周国强、毛国良、王培剑、吴高兴及程凡等九人组成「法律后援会」,争取被捕民主人士的获释。同年9月 14日, 他正式向其工作单位鞍山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递交了书面退党申请,表示共产党已日益腐败,为了建立一个新型的民主政党,他决心公开退出中共,与中国共产 党作彻底决裂。
与此同时,他将筹组「中国民主党」东北筹委会的书面申请寄至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待民政部收到申请后会亲赴北京注册,要求民政部对申请组建筹委会之事给予明确答复。
1998年12月23日晚,他因参与“百日绝食”行动被公安拘留多日,家里亦被抄查。
1999年5月2日上午9时,他在家中与来访的祝正明先生一同被当地公安抓走,于3日上午8时获释。5月25日,他因与王泽臣计划举行一项签名活动,要求中共平反天安门事件再一次被拘留,后因病于8月下旬获释。
1999年9月2日,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15日,他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送检察院起诉。2000年12月6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王文江有期徒刑4年,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
王文江在锦州监狱服刑期间,罹患多种顽固性疾病,身体健康状况极差;妻子迫于压力,也和王文江办理了离婚手续。
王文江出狱后,除了身患多种严重疾病外,因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家徒四壁生活窘迫且日益艰难;常年独居的生活更使王文江身心俱疲,压力重重。
2010年6月,王文江和亲友通过电话,称要去南方朋友处修养一段时间,之后便再无消息。
王文江的亲友多次打电话到他鞍山的家里,电话已经停机,目前已经好几个月与王文江失去联系。
鉴于王文江的身体状况,寒冷的冬季对他的健康非常不利,亲友们担心他的安危,请王文江本人或者知情的朋友尽快与文江的亲友联系,免去大家与日俱增的牵挂。
王文江亲友
2010年12月4日
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会致民主党海外筹委会的贺信
我仅代表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备委员会向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委员会表示最衷心的祝贺。我向帮助建立中国民主党各省市筹备委员会的全体华人、华侨和海外民 运人士表示诚挚地问候,也向关心和支持中国民主党组建的各民主国家的政府、议会和各国际组织表示真诚的感谢。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委员会汇集了大批流亡海外 的民运人士,这表明,中国国内民运与海外民运已经融合在一起,团结在一起,也表明,中国民主运动已走向了新的时代。 回想多少年来,我们在干扰强烈的短波收音机中听到你们的声音,尤如黑夜中一支支火把,点燃了我们心中的希望,我们正是在这种希望的支撑下走过了艰难的岁 月。而今日,我们凝聚起来,尤如无数火把汇集在一起,它将照亮每一个中国民众的心,也让每一个中国民众看到了新的希望。你们流亡海外,是祖国的耻辱,你们 回归祖国,是中华民族的期盼。你们回归祖国的那一天,也就是祖国步入民主和走向开明时代的那一天。我们坚信,这一天即将到来。
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备委员会 谢万军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注:这是谢万军在二十一日被捕前给民主党海外筹委会筹备人员的录音稿。谢万军于二十一日晚被捕,至今〖二十二日夜〗未能获释〕
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委员会:
首先,让我代表中国民主党东北三省筹备委员会向中国民主党海外委员会的成立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并向海外筹委会中国民主党的全体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这世纪之交的历史关键时刻,和民主制度即将确立之时,中国民主党正光荣地迎接着这一历史性的挑战,并将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当前,中国的民主力 量还很薄弱,当局的打压还在继续,面对如此残酷的事实,让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的伟大目标,携起手来,为中华民族更美好明天而并肩战斗。国内民运对海外民运朋 友寄予着厚望,希望你们利用在国外方便的条件,继续寻求和争取国际社会对中国民主运动的道义上的支持,为实现中国的民主大业,你们前赴后继,我们不曾忘记 众多的民主老战士,老前辈为了民主,自由他们放弃了个人的一切,置生死、坐牢、解职于不顾,面对着来自家庭的、社会的、当局的各种压力,为民主自由而东奔 西走。你们努力工作,呐喊,流亡海外,对于你们这种献身的精神,我们由衷的敬佩,并从中受到极大的鼓舞,让我们团结起来,统一联合在民主的伟大旗帜下,共 渡难关为实现中国的民主伟业,努力、努力、再努力!紧紧地握住你们的手!
中国民主党东北三省筹备委员会 王文江
(1998,9,21)
王文江亲友寻找辽宁民运老战士王文江
来源:维权网
王文江,1954年生,原辽宁鞍山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 (博讯 boxun.com)
1989年,他因参与学运被捕,曾被囚北京清河农场分场。
1998年7月下旬,他联同李文生、张鉴康、周国强、毛国良、王培剑、吴高兴及程凡等九人组成「法律后援会」,争取被捕民主人士的获释。同年9月 14日, 他正式向其工作单位鞍山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递交了书面退党申请,表示共产党已日益腐败,为了建立一个新型的民主政党,他决心公开退出中共,与中国共产 党作彻底决裂。
与此同时,他将筹组「中国民主党」东北筹委会的书面申请寄至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待民政部收到申请后会亲赴北京注册,要求民政部对申请组建筹委会之事给予明确答复。
1998年12月23日晚,他因参与“百日绝食”行动被公安拘留多日,家里亦被抄查。
1999年5月2日上午9时,他在家中与来访的祝正明先生一同被当地公安抓走,于3日上午8时获释。5月25日,他因与王泽臣计划举行一项签名活动,要求中共平反天安门事件再一次被拘留,后因病于8月下旬获释。
1999年9月2日,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15日,他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送检察院起诉。2000年12月6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王文江有期徒刑4年,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
王文江在锦州监狱服刑期间,罹患多种顽固性疾病,身体健康状况极差;妻子迫于压力,也和王文江办理了离婚手续。
王文江出狱后,除了身患多种严重疾病外,因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家徒四壁生活窘迫且日益艰难;常年独居的生活更使王文江身心俱疲,压力重重。
2010年6月,王文江和亲友通过电话,称要去南方朋友处修养一段时间,之后便再无消息。
王文江的亲友多次打电话到他鞍山的家里,电话已经停机,目前已经好几个月与王文江失去联系。
鉴于王文江的身体状况,寒冷的冬季对他的健康非常不利,亲友们担心他的安危,请王文江本人或者知情的朋友尽快与文江的亲友联系,免去大家与日俱增的牵挂。
王文江亲友
2010年12月4日
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会致民主党海外筹委会的贺信
我仅代表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备委员会向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委员会表示最衷心的祝贺。我向帮助建立中国民主党各省市筹备委员会的全体华人、华侨和海外民 运人士表示诚挚地问候,也向关心和支持中国民主党组建的各民主国家的政府、议会和各国际组织表示真诚的感谢。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委员会汇集了大批流亡海外 的民运人士,这表明,中国国内民运与海外民运已经融合在一起,团结在一起,也表明,中国民主运动已走向了新的时代。 回想多少年来,我们在干扰强烈的短波收音机中听到你们的声音,尤如黑夜中一支支火把,点燃了我们心中的希望,我们正是在这种希望的支撑下走过了艰难的岁 月。而今日,我们凝聚起来,尤如无数火把汇集在一起,它将照亮每一个中国民众的心,也让每一个中国民众看到了新的希望。你们流亡海外,是祖国的耻辱,你们 回归祖国,是中华民族的期盼。你们回归祖国的那一天,也就是祖国步入民主和走向开明时代的那一天。我们坚信,这一天即将到来。
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备委员会 谢万军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注:这是谢万军在二十一日被捕前给民主党海外筹委会筹备人员的录音稿。谢万军于二十一日晚被捕,至今〖二十二日夜〗未能获释〕
Sunday, July 15, 2012
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委员会成立公告
希哲先生:
所寄的文章和邮件均已收到,写得很好,建议你与申奇等抓紧筹建民主党海外委员会,协调各省市筹备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如要正式的建议书(委托书),会按你们的要求发出。
祝XX、朱XX等
1998-07
(左起:庄彦、王希哲、杨建利、王炳章、徐水良、傅申奇)
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委员会成立公告
今年六月王有才等率先组建了中国民主党 浙江筹备委员会,接着山东、湖北、东北、上海
等地也成立了筹备委员会。中国的反对党运动已经拉开序幕,并日益纵深发展。一个独立的、真 正的反对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的日子为期不远了。
我们根据国内各地筹委会的建议、要求和希望,经过磋商和研究,宣布成立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委员会,公告如下:
一、筹备委员会第一批暂定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希哲(美国)---中国民主正义党对外联络负责人
石清(泰国) ---中国民联大西南分部负责人
孙云(美国) ---中国民主党监委
李屹(澳洲) ---民运人士
林乃湘(泰国)---中国民联大西南分部负责人
林牧晨(美国)---民联阵湾区支部负责人
庄彦(美国) ---中国民主党山东、东北筹委会海外发言人
成维邦(香港)---(香港)中国自由民主党负责人
严家祺(美国 ---原中国民阵主席
杨农(台湾) ---原中国自由民主党代主席
杨建利(美国)---原中国民阵美国分部主席
郑钦华(柯力思)(法国)---原民联副主席
郑源(美国)---民联阵-自民党副主席
赵小薇(美国)---基督教民主联盟副主席
赵景(澳洲) ---民运人士
倪锦彬(美国)---民运人士
高沛其(英国)---民联阵副主席
莫逢杰(美国)---民联副主席
徐英朗(美国)---民联阵-自民党理事
黄奔(美国) ---原民联副主席
傅申奇(美国)---中国民主正义党秘书长
谭纯(加拿大)---原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委
潘国平(美国)---著名社会活动家
薛伟(美国)---《北京之春》经理
二、筹备委员会将为成立中国民主党海外正式组织展开各项工作。
三、筹备委员会目前承担的功能:
1。代表国内的民主党筹备组织在国际社会活动,宣传他们的纲领,树立他们的形象,表达他们的意志和愿望。
2。承担起支援国 内组党活动的后援工作。其中包括理论、法律、策略、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后援。
3。帮助协调国内各地筹委会的组党工作;促进其他未展开组党活动地区筹委会的建立;推动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备委员会的成立。 四、一旦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备委员会或全国委员会正式成立,海外筹备委员会或正式组织将按国内全国筹备委员会或全国委员会的要求工作。
五、筹备委员会秘书处由王希哲、庄彦、傅申奇、潘国平组成。
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日
Saturday, July 14, 2012
民主党湖北筹委会要求注册
1998年9月(北京十一日电)继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备委员会为中共当局接受申请注册之後,今天上午湖北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处也接受了湖北省异议人士提 出中国民主党湖北筹备委员会的申请注册。中共当局这种破天荒接受中国民主党各省分部注册的举措,显示这项开放党禁的政策,是由中共高层统一部署的。
据总部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指出,纽约的中国民主党海外後援会发表声明,对中共试图解除党禁的进展表示欢迎。後援会也呼吁海外民运团结一致,给予中国民主党最大的支持,以突破中共党禁。
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是由武汉异议人士秦永敏、陈忠和、吕新华、任秋光、萧诗昌、刘飞跃、高进勤等七人共同发起。据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指出,今天上午陈忠和、吕新华、任秋光叁人到湖北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处申请注册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筹委会。
结果陈忠和等叁人与民主党山东筹委会遭遇到的情形一样,也是由民政厅派出叁名官员接待,并宣布请他们在申请书上补充四项条件:一、必须要有人民币五 万元注册资金;二、必须在申请书上列明「中国民主党办公场所」;叁、必须列明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重要职务人员的个人简历;四、必须列明中国民主党五十 名成员名单。
由於中共当局一向对反对派人士集会结社相当紧张又反感,这次却分别在山东、湖北「郑重地」接待申请 注册的中国民主党人士,究竟是真的想开放党禁?还是因应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罗宾逊女士的造访以及签署「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而摆出的姿态?人权民运信 息中心表示还有待观察。
但是,11月30日晚,公安将秦永敏、萧诗昌、
陈忠和、
刘飞跃
等从家中带走。不久并分别判处重刑。
Friday, July 13, 2012
浙江给山东的贺电
浙江中国民主党筹备会给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会的贺电
谢万军、刘连军、姜福祯先生及
( 姜福祯文集)
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会全体同志:
欣闻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备委员会成立,我们感到极大的鼓舞和兴奋。开放党禁是一切民主之本,一切自由和人权之本,中国人民已经为之不屈不挠地奋斗了一 个世纪。开放党禁对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改善我国政府的国际形象使之相称于联合国常任理事国身份殊为重要。开放党禁可以避免执政党在重大历史问题上的继 续失误;可以缓解社会矛盾,使执政党不再日夜提防被思想所"颠覆"而生活在无端的恐惧中。开放党禁有利于我国融入国际民主主流社会,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使堂堂中华昂首进入二十一世纪。
我们都是爱国者,为了雪洗昨日的耻辱,为了完成孙中山先生的民主遗愿,为了使中华的历史不再受军阀和政客的污损,我们在历史的徘徊期挺身而出。我们 固然不排斥明智政治家在推进民主化进程中所起的作用,但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中国的民主事业要靠我们每个公民的努力争取,不要等待恩赐,不要迷信" 让步政策"。我们也许将为此付出代价,但是,民主自由是无价的,只要我们顺应历史,我们必胜无疑。我们愿和你们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互通信息,互相声援。 我们密切地关注着你们的每一个行动,愿意尽一切力量来支持你们。
紧握你们的手!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全体同志 于杭州
1998年9月6日(朱虞夫签发)
谢万军、刘连军、姜福祯先生及
( 姜福祯文集)
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会全体同志:
欣闻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备委员会成立,我们感到极大的鼓舞和兴奋。开放党禁是一切民主之本,一切自由和人权之本,中国人民已经为之不屈不挠地奋斗了一 个世纪。开放党禁对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改善我国政府的国际形象使之相称于联合国常任理事国身份殊为重要。开放党禁可以避免执政党在重大历史问题上的继 续失误;可以缓解社会矛盾,使执政党不再日夜提防被思想所"颠覆"而生活在无端的恐惧中。开放党禁有利于我国融入国际民主主流社会,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使堂堂中华昂首进入二十一世纪。
我们都是爱国者,为了雪洗昨日的耻辱,为了完成孙中山先生的民主遗愿,为了使中华的历史不再受军阀和政客的污损,我们在历史的徘徊期挺身而出。我们 固然不排斥明智政治家在推进民主化进程中所起的作用,但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中国的民主事业要靠我们每个公民的努力争取,不要等待恩赐,不要迷信" 让步政策"。我们也许将为此付出代价,但是,民主自由是无价的,只要我们顺应历史,我们必胜无疑。我们愿和你们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互通信息,互相声援。 我们密切地关注着你们的每一个行动,愿意尽一切力量来支持你们。
紧握你们的手!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全体同志 于杭州
1998年9月6日(朱虞夫签发)
Wednesday, July 11, 2012
纪念中国民主党建党14年致辞
编者按:各位已经了解了民主党四项行动准则:公开、理性、合法、非暴力。浙江民主党人十四年来一以贯之坚持不懈,并且公
开高举民主党浙江委员会的旗帜,尽管代价惨重,但旗帜不倒,这在全国范围里独一无二。浙江模式有几个前提条件:一、老中青三结合,突破了小圈子,形成了一
个似有形又无形的大圈子;二、有一大批高素质的中坚成员,达到了前赴后继的境界。
各位细读“14年致辞”一定颇有感慨和联想。如果这样坚持和不断增长能量,最终达到可以与统治者抗衡的水平,那样的民主转型当然是最理想,最阳光 的。但浙江的实践也不能否认一个事实,“由于执政当局长期迷信暴力,使用暴力”民主党人活动空间被严格限制,难以参与民众的社会抗争,更谈不上领导民众的 抗争。故而民主能量的增长十分缓慢,对社会的影响力,对“执政当局”的触动能力都十分有限。而各地公开的民主党人零零星星难以成军,连浙江的情状都望尘莫 及。诚如“致辞”所说:中国已经到了“改革和革命赛跑”的阶段。故此产生了两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一、如果无法快速增加能量,如何推动实质性的政治改革? 二、如果革命跑到了改革的前头,民主党如何面对革命?如何自处?当作好什么准备来因应这样的变局?我们欢迎所有民主党人(由自己决定:以笔名也就是不故意 公开的方式,或以真名)来展开讨论。
纪念中国民主党建党14年致辞/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
浙江民主党成员在龙游家常菜馆聚会被公安叫停
中国民主党开始于十四年前初夏的征程,在那个初夏,杭州大学的草坪,三个青年人吴义龙、祝正明、王有才聚在一起商定了公开组党。当时这些关注国家命 运、政治前途的人认为:中国走向民主政治所面临的挑战已经远远超出了现行狭隘政治体系能力范围。推进政治民主化,正急需一种新的理念、一种新的组党模式、 一种新的政党观念。一种是和政治对手共存,不是消灭政治对手的政治理念;是以和平、理性的手段推进民主;反对使用暴力获取政治权力,彻底摆脱传统的秘 密结社,地下党和革命党形式;公开推进中国民主进程,同时遵循程序正义;是一种开放式的现代民主政党理念,这是为未来中国民主政治奠定政党制度基础。同时 这种形式,尽管公开组党参与人员可能承受严重后果,但中国民主进程所支付的社会成本将最小。在决定向浙江省民政厅公开提交组党申请时,大家想到了最坏的结 果,一旦提交注册登记,组党正式发动,主要参与人员会可能被判十年至二十年刑期。尽管预期到了严峻的坐牢后果,民主党还是毅然在浙江开始公开组党。王有 才、王东海、林辉三人在1998年6月25日受浙江民主党人委托向浙江民政厅提交组党注册登记申请。正是希望,对中国未来的希望,引导着浙江民主党公开组 党,冲击党禁。其后各省纷纷响应,全国掀起98民主党组党高潮,不久各地风起云涌98组党运动,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后,大部被破坏。
浙江民主党在98组党被镇压后依旧充满信心:相信中国进行社会民主转型需要和平、理性。相信中国未来必然成为民主、自由、富强的现代化国家。在这样 的希望引领下,在14年艰难岁月里,在残酷的打压中,浙江民主党屡仆屡起,一直践行了和平、理性、公开、合法方式推进中国民主进程。 (博讯 boxun.com)
中国民主党组党起始提出彻底摒弃秘密结社、密谋政治,以和平、理性、公开、合法为行动准则。因为中国建立未来民主政体的一个合适架构就是现代政党政 治。民主党最终在浙江长期坚持下来,正是民主党对未来充满信心的体现。浙江民主党人在极恶劣环境里一直撑起中国民主党大旗。
中国民主党是一群认为有必要以公开结党形式,推进中国民主进程的爱国者。中国民主党是对现实充满勇气、对未来充满信心的人,结成的开放性团体。任何 人只要愿意为中国民主做出贡献,愿意担当,都可以进来展示自己,不存在等级,没有所谓的“老大”,每个民主党人凭自己的能力和意愿为推进中国民主工作。
浙江民主党主流一个显著特质就是信心和希望。本党从事民主运动资历最老的毛庆祥,在党内威望素著。从1976年“四五运动”起开始因为参加民主运动 先后三次判刑,最后一次监狱出来后记者采访发现“毛庆祥异常的平和,一点不激动,对现实分析客观、冷静,笃定得根本不像是重刑坐牢才出来”。因为毛庆祥多 次入狱,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拒绝认罪减刑,为民主事业一贯勇于担当,在民运圈众望所归,海外有人打算给毛庆祥颁个奖,后来发觉毛庆祥牢狱出来,居然一点不 激进,不赞成革命,仍坚持以和平理性,推进中国民主运动。海外的一些人根本无法理解,认为毛庆祥消极保守,就取消了毛庆祥的奖项。毛庆祥也不在乎任何奖, 我行我素,继续为民主工作,不变的是他对中国民主的信心。中国民主党负责党章的起草人祝正明被公认是一个文弱者。有个传教士认定柔弱的祝正明经过了长期的 牢狱折磨,对现实绝望和失落,身心疲惫,会像很多曾经从事民主运动人,失败了投到基督门下,寻找基督的支撑,兴致勃勃的传教士竭尽全力向祝正明宣教,想为 基督收割祝正明疲惫、孤独的灵魂。很快,传教士惊讶的发现,柔弱的祝正明其实内心非常强大,没有丝毫灰心丧气,根本不需要支撑。最后传教士遗憾说“祝正明 的心坚硬如钢铁”。对祝正明而言,民主宪政、自由繁荣的中国就是民主党人的宗教。民主党人吴义龙坐牢11年,历经父母亡故,恋人分手另嫁。刑满出来,接触 吴义龙的朋友,发现他依旧是从前那种乐观和热情,还是那么阳光、对未来依旧充满信心。陈树庆在98年民主党组党被镇压以后,和王荣清两人出来主持浙江民主 党工作,聚集离散党员,为浙江民主党坚持下来起了主要作用。陈树庆出狱归来依旧信心爆满的说:我是民主党的一名战士,出来了就继续为中国民主奋斗,只要中 国民主还没有实现,中国民主需要我,我就继续当一名战士。民主党人吕耿松出狱回家,照样是那种平和、笃定。吕耿松继续整天忙碌,为老百姓维权服务,早起写 作、闲暇会友,就是缺乏时间休息。反观当局总是心神不宁,把警务室搬到了吕耿松家门口,还是不放心,还要不断窥探、骚扰吕耿松家。十四年来浙江民主党经受 了打压、劫难,但在党的主流里没有愤世嫉俗,有的就是对未来的信心,谨慎的乐观。
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发起人奏永敏,其多次坐牢经历足以申请“坐牢吉尼斯世界记录”,一出监狱就开始大量写作,宣传民主宪政,从事人权保障工作。秦永敏 是从那个革命与反革命年代的过来人,又长期入狱,与外隔绝。牢狱余生的秦永敏所提倡地居然完全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理念。他思想中没有仇恨与暴力。在暴力气 氛严重的武汉地区,秦永敏一柱挚天,树起和平理性大旗继续为民主事业奋斗,影响了整个中原地区。
今年中国民主党又有三位优秀党员拒绝认罪,刑满出狱。甘肃民主党人李大伟,(判刑十一年),四川民主党人胡明军(判刑十一年),重庆民主党人张起 (判刑四年)。这些历经铁窗归来的民主党人依旧是乐观,豁达,平和,自信的心态。80后青年张起,曾任“泛蓝联盟”召集人,因为认同现代民主政治理念,主 张和平,理性方式推进宪政民主,一度被认为“观点特务”遭到攻击,但张起却在狱中表现了民主党人的正气和无畏。张起是“泛蓝联盟”中唯一被直接以政治罪名 判刑,拒绝认罪,服满刑期出来的成员。这些民主党人勇敢的心展示了对未来中国的信心。
中国民主党从开始提出以现代民主政党理念公开组党,以和平,理性,合法手段推进中国民主,除了面临当局的高压,同时也受到了包括民运圈内不少人的 反对和质疑。特别在全国民主党被打压,民主党陷入艰难困苦,这类质疑和反对更加喧嚣。杭州市国保就有人声称“我可以把杭州所有民主党人全部抓光”,基于亲 历的暴力淫威,一些民运人士在当局暴力打压下,他们根本不相信理性,和平的力量能够战胜暴力。他们不相信堂堂正正的坚持能够战胜阴暗角落的密谋,所以他们 反对和质疑浙江民主党。他们看不到暴力政治的基础随着社会发展,已经不可避免的在慢慢动摇,在逐渐消融。虽然当局的暴力打压,狰狞可怕!但暴力已无法消灭 人们对民主自由的理想追求,暴力也就不可能消灭民主党。确实有相当多的人因为暴力一时有效,他们错误的认为暴力是不可战胜,认为民主党在暴力政治肆虐之 际,提出和平,理性,公开,合法无疑太天真,太弱智;或者是别有“用心”,太虚伪、是假的。是的!我们民主党人是别有“用心”这个用心就是民主党报国的赤 诚“丹心”!就是民主党人对中国未来变革的信心!中国民主党坚信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以和平,理性方式争取中国民主转型是可能的,符合社会进步潮流,更符 合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和平、理性、公开、合法促进社会变革也是中国的希望所在。
由于执政当局长期迷信暴力,使用暴力;导致暴力政治文化在人们的心灵占据了非常重要位置。中国民主党人对和平,理性的坚持无疑是当前政治生活中弥 足珍视的阳光,中国民主党人以阳光和开放的心态涤荡暴力政治留给人们的阴暗。中国民主党以对未来的信心和希望压缩暴力政治文化的空间。
中国民主党认为社会变革停滞,政治权力被一党长期垄断将彻底断送国家的前途。民主党人认为保证人民幸福、国家持久繁荣的途径就是宪政民主制度。民主 党作为在野的反对党存在、恰恰是促进中国民主进程,避免未来社会动荡的稳定力量,也是促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保证。只有允许政治对手存在,人民才会对未来 有信心,有希望!
中国民主党强调公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即政党政治作为公权力形式,所有政党的运作必须在阳光下进行。民主党“大道正行”反对密谋政治,反对恐怖主义。民主党的政治理念和行为一直是公开透明,反对任何政党“说一道,做一套”的阴谋伎俩。
中国民主党坚持合法性原则,坚持程序正义。认为政党执政合法基础必须人民授权,由人民选举产生,剥夺人民选举权力的政党缺乏合法性。中国民主党在 1998年组党是依《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注册登记,当时发起组党的吴义龙、祝正明、王有才已预计个人会付出巨大代价,为了坚持程序正义,当年的发 起人选择到浙江省民政厅注册登记。面对各地民运人士的不解和海内外流言蜚语,当时王有才说:“大不了,就一直筹委员会筹下去”。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是在 向全国人大提交“政党法”立法建议稿后,鉴于已经履行了注册申请,中国相当时期内不可能正式出台《政党法》,基于注册组党相关法律程序已经穷尽,才于组党 十年际,由王荣清主持,讨论通过,宣布由“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员”变更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可见民主党人对合法性注重,对程序正义的追求。中国 民主党对合法性坚持还体现在民主党对国家法治的贡献;立法方面分别有一:2004年,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委托王荣清主持起草《政党法》立法草案建议稿, 连署签名后,向全国人大委员会提交。该立法草案建议稿首次完整的提出民主政体下,中国政党组织和行为法律规范性框架。二:2012年,陈树庆受中国民主党 浙江委员会起草了《国籍法》修正法案建议稿,拟向全国人大委员会提出。后因地方公安阻挠而夭折。《国籍法》修正草案提出就是考虑在全球化条件下国家凝聚 力,以“人民权利纳入国家核心利益”为宗旨,对关乎十三亿人民和五千万海外华人权益提供法律上的保障体系。《政党法》立法草案建议稿、《国籍法》修正草案 建议稿是中国民主党对国家法治的两大贡献。
各位细读“14年致辞”一定颇有感慨和联想。如果这样坚持和不断增长能量,最终达到可以与统治者抗衡的水平,那样的民主转型当然是最理想,最阳光 的。但浙江的实践也不能否认一个事实,“由于执政当局长期迷信暴力,使用暴力”民主党人活动空间被严格限制,难以参与民众的社会抗争,更谈不上领导民众的 抗争。故而民主能量的增长十分缓慢,对社会的影响力,对“执政当局”的触动能力都十分有限。而各地公开的民主党人零零星星难以成军,连浙江的情状都望尘莫 及。诚如“致辞”所说:中国已经到了“改革和革命赛跑”的阶段。故此产生了两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一、如果无法快速增加能量,如何推动实质性的政治改革? 二、如果革命跑到了改革的前头,民主党如何面对革命?如何自处?当作好什么准备来因应这样的变局?我们欢迎所有民主党人(由自己决定:以笔名也就是不故意 公开的方式,或以真名)来展开讨论。
纪念中国民主党建党14年致辞/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
浙江民主党成员在龙游家常菜馆聚会被公安叫停
中国民主党开始于十四年前初夏的征程,在那个初夏,杭州大学的草坪,三个青年人吴义龙、祝正明、王有才聚在一起商定了公开组党。当时这些关注国家命 运、政治前途的人认为:中国走向民主政治所面临的挑战已经远远超出了现行狭隘政治体系能力范围。推进政治民主化,正急需一种新的理念、一种新的组党模式、 一种新的政党观念。一种是和政治对手共存,不是消灭政治对手的政治理念;是以和平、理性的手段推进民主;反对使用暴力获取政治权力,彻底摆脱传统的秘 密结社,地下党和革命党形式;公开推进中国民主进程,同时遵循程序正义;是一种开放式的现代民主政党理念,这是为未来中国民主政治奠定政党制度基础。同时 这种形式,尽管公开组党参与人员可能承受严重后果,但中国民主进程所支付的社会成本将最小。在决定向浙江省民政厅公开提交组党申请时,大家想到了最坏的结 果,一旦提交注册登记,组党正式发动,主要参与人员会可能被判十年至二十年刑期。尽管预期到了严峻的坐牢后果,民主党还是毅然在浙江开始公开组党。王有 才、王东海、林辉三人在1998年6月25日受浙江民主党人委托向浙江民政厅提交组党注册登记申请。正是希望,对中国未来的希望,引导着浙江民主党公开组 党,冲击党禁。其后各省纷纷响应,全国掀起98民主党组党高潮,不久各地风起云涌98组党运动,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后,大部被破坏。
浙江民主党在98组党被镇压后依旧充满信心:相信中国进行社会民主转型需要和平、理性。相信中国未来必然成为民主、自由、富强的现代化国家。在这样 的希望引领下,在14年艰难岁月里,在残酷的打压中,浙江民主党屡仆屡起,一直践行了和平、理性、公开、合法方式推进中国民主进程。 (博讯 boxun.com)
中国民主党组党起始提出彻底摒弃秘密结社、密谋政治,以和平、理性、公开、合法为行动准则。因为中国建立未来民主政体的一个合适架构就是现代政党政 治。民主党最终在浙江长期坚持下来,正是民主党对未来充满信心的体现。浙江民主党人在极恶劣环境里一直撑起中国民主党大旗。
中国民主党是一群认为有必要以公开结党形式,推进中国民主进程的爱国者。中国民主党是对现实充满勇气、对未来充满信心的人,结成的开放性团体。任何 人只要愿意为中国民主做出贡献,愿意担当,都可以进来展示自己,不存在等级,没有所谓的“老大”,每个民主党人凭自己的能力和意愿为推进中国民主工作。
浙江民主党主流一个显著特质就是信心和希望。本党从事民主运动资历最老的毛庆祥,在党内威望素著。从1976年“四五运动”起开始因为参加民主运动 先后三次判刑,最后一次监狱出来后记者采访发现“毛庆祥异常的平和,一点不激动,对现实分析客观、冷静,笃定得根本不像是重刑坐牢才出来”。因为毛庆祥多 次入狱,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拒绝认罪减刑,为民主事业一贯勇于担当,在民运圈众望所归,海外有人打算给毛庆祥颁个奖,后来发觉毛庆祥牢狱出来,居然一点不 激进,不赞成革命,仍坚持以和平理性,推进中国民主运动。海外的一些人根本无法理解,认为毛庆祥消极保守,就取消了毛庆祥的奖项。毛庆祥也不在乎任何奖, 我行我素,继续为民主工作,不变的是他对中国民主的信心。中国民主党负责党章的起草人祝正明被公认是一个文弱者。有个传教士认定柔弱的祝正明经过了长期的 牢狱折磨,对现实绝望和失落,身心疲惫,会像很多曾经从事民主运动人,失败了投到基督门下,寻找基督的支撑,兴致勃勃的传教士竭尽全力向祝正明宣教,想为 基督收割祝正明疲惫、孤独的灵魂。很快,传教士惊讶的发现,柔弱的祝正明其实内心非常强大,没有丝毫灰心丧气,根本不需要支撑。最后传教士遗憾说“祝正明 的心坚硬如钢铁”。对祝正明而言,民主宪政、自由繁荣的中国就是民主党人的宗教。民主党人吴义龙坐牢11年,历经父母亡故,恋人分手另嫁。刑满出来,接触 吴义龙的朋友,发现他依旧是从前那种乐观和热情,还是那么阳光、对未来依旧充满信心。陈树庆在98年民主党组党被镇压以后,和王荣清两人出来主持浙江民主 党工作,聚集离散党员,为浙江民主党坚持下来起了主要作用。陈树庆出狱归来依旧信心爆满的说:我是民主党的一名战士,出来了就继续为中国民主奋斗,只要中 国民主还没有实现,中国民主需要我,我就继续当一名战士。民主党人吕耿松出狱回家,照样是那种平和、笃定。吕耿松继续整天忙碌,为老百姓维权服务,早起写 作、闲暇会友,就是缺乏时间休息。反观当局总是心神不宁,把警务室搬到了吕耿松家门口,还是不放心,还要不断窥探、骚扰吕耿松家。十四年来浙江民主党经受 了打压、劫难,但在党的主流里没有愤世嫉俗,有的就是对未来的信心,谨慎的乐观。
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发起人奏永敏,其多次坐牢经历足以申请“坐牢吉尼斯世界记录”,一出监狱就开始大量写作,宣传民主宪政,从事人权保障工作。秦永敏 是从那个革命与反革命年代的过来人,又长期入狱,与外隔绝。牢狱余生的秦永敏所提倡地居然完全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理念。他思想中没有仇恨与暴力。在暴力气 氛严重的武汉地区,秦永敏一柱挚天,树起和平理性大旗继续为民主事业奋斗,影响了整个中原地区。
今年中国民主党又有三位优秀党员拒绝认罪,刑满出狱。甘肃民主党人李大伟,(判刑十一年),四川民主党人胡明军(判刑十一年),重庆民主党人张起 (判刑四年)。这些历经铁窗归来的民主党人依旧是乐观,豁达,平和,自信的心态。80后青年张起,曾任“泛蓝联盟”召集人,因为认同现代民主政治理念,主 张和平,理性方式推进宪政民主,一度被认为“观点特务”遭到攻击,但张起却在狱中表现了民主党人的正气和无畏。张起是“泛蓝联盟”中唯一被直接以政治罪名 判刑,拒绝认罪,服满刑期出来的成员。这些民主党人勇敢的心展示了对未来中国的信心。
中国民主党从开始提出以现代民主政党理念公开组党,以和平,理性,合法手段推进中国民主,除了面临当局的高压,同时也受到了包括民运圈内不少人的 反对和质疑。特别在全国民主党被打压,民主党陷入艰难困苦,这类质疑和反对更加喧嚣。杭州市国保就有人声称“我可以把杭州所有民主党人全部抓光”,基于亲 历的暴力淫威,一些民运人士在当局暴力打压下,他们根本不相信理性,和平的力量能够战胜暴力。他们不相信堂堂正正的坚持能够战胜阴暗角落的密谋,所以他们 反对和质疑浙江民主党。他们看不到暴力政治的基础随着社会发展,已经不可避免的在慢慢动摇,在逐渐消融。虽然当局的暴力打压,狰狞可怕!但暴力已无法消灭 人们对民主自由的理想追求,暴力也就不可能消灭民主党。确实有相当多的人因为暴力一时有效,他们错误的认为暴力是不可战胜,认为民主党在暴力政治肆虐之 际,提出和平,理性,公开,合法无疑太天真,太弱智;或者是别有“用心”,太虚伪、是假的。是的!我们民主党人是别有“用心”这个用心就是民主党报国的赤 诚“丹心”!就是民主党人对中国未来变革的信心!中国民主党坚信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以和平,理性方式争取中国民主转型是可能的,符合社会进步潮流,更符 合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和平、理性、公开、合法促进社会变革也是中国的希望所在。
由于执政当局长期迷信暴力,使用暴力;导致暴力政治文化在人们的心灵占据了非常重要位置。中国民主党人对和平,理性的坚持无疑是当前政治生活中弥 足珍视的阳光,中国民主党人以阳光和开放的心态涤荡暴力政治留给人们的阴暗。中国民主党以对未来的信心和希望压缩暴力政治文化的空间。
中国民主党认为社会变革停滞,政治权力被一党长期垄断将彻底断送国家的前途。民主党人认为保证人民幸福、国家持久繁荣的途径就是宪政民主制度。民主 党作为在野的反对党存在、恰恰是促进中国民主进程,避免未来社会动荡的稳定力量,也是促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保证。只有允许政治对手存在,人民才会对未来 有信心,有希望!
中国民主党强调公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即政党政治作为公权力形式,所有政党的运作必须在阳光下进行。民主党“大道正行”反对密谋政治,反对恐怖主义。民主党的政治理念和行为一直是公开透明,反对任何政党“说一道,做一套”的阴谋伎俩。
中国民主党坚持合法性原则,坚持程序正义。认为政党执政合法基础必须人民授权,由人民选举产生,剥夺人民选举权力的政党缺乏合法性。中国民主党在 1998年组党是依《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注册登记,当时发起组党的吴义龙、祝正明、王有才已预计个人会付出巨大代价,为了坚持程序正义,当年的发 起人选择到浙江省民政厅注册登记。面对各地民运人士的不解和海内外流言蜚语,当时王有才说:“大不了,就一直筹委员会筹下去”。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是在 向全国人大提交“政党法”立法建议稿后,鉴于已经履行了注册申请,中国相当时期内不可能正式出台《政党法》,基于注册组党相关法律程序已经穷尽,才于组党 十年际,由王荣清主持,讨论通过,宣布由“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员”变更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可见民主党人对合法性注重,对程序正义的追求。中国 民主党对合法性坚持还体现在民主党对国家法治的贡献;立法方面分别有一:2004年,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委托王荣清主持起草《政党法》立法草案建议稿, 连署签名后,向全国人大委员会提交。该立法草案建议稿首次完整的提出民主政体下,中国政党组织和行为法律规范性框架。二:2012年,陈树庆受中国民主党 浙江委员会起草了《国籍法》修正法案建议稿,拟向全国人大委员会提出。后因地方公安阻挠而夭折。《国籍法》修正草案提出就是考虑在全球化条件下国家凝聚 力,以“人民权利纳入国家核心利益”为宗旨,对关乎十三亿人民和五千万海外华人权益提供法律上的保障体系。《政党法》立法草案建议稿、《国籍法》修正草案 建议稿是中国民主党对国家法治的两大贡献。
Tuesday, July 10, 2012
民主党行动的四项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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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行动的四项准则
编者按:民主党行动的四项准则,是民主党人吴义龙在监所里起草,通过他人带出来的文件,是非常珍贵的历史文献。全文清晰表达了民主党人的基本理念、 社会目标和抗争模式,也是对十多年来民主党的实践所作的预告。回顾民主党走过的艰难历程,人们可以发现:民主党人的善良愿望和忍辱负重的牺牲并没有唤醒统 治者的良心和良知,对于“振作当局政改的决心”也效果有限,或者说基本看不到。统治者正在用超过军费的财力对所有公开的民主党人和异议人士进行监控和迫 害。对于所遭受的迫害,民主党人除了缓慢、有限的累积道义资源外,没有任何反制的作为,并且由于统治者封锁消息,民主党人超过千年的刑期,对于“制造一点 社会影响,唤醒几个国人”来说作用也不够理想。于是,面对一个毫无理性,毫不宽容的专制政权,民主党人在集结力量、发展组织、冲破党禁、结束一党专政的过 程中,如何有效地进行公开的抗争?如何界定“公开”?如何把握公开、半公开、不公开之间的尺度?就成为应该讨论的重大问题,我们欢迎所有民主党人(由自己 决定:以笔名也就是不故意公开的方式,或以真名)来展开讨论。
另外,关于非暴力的问题,在民主党人中间也发生了一些看法上的变化。众所周知,在社会相对平稳,民主党人也没有激烈行动的情况下,谢长发、刘贤斌等 民主党领导人被中共当局判处重刑。在2011年的岁末,中共当局又极其荒唐的重判民主党领导人陈卫、陈西。这实在是孰可忍,孰不可忍的暴行。
根据有关报道,当年浙江筹委会的王有才2011年12月24日在全委会自由运动杰出贡献奖颁奖典礼上说:“中国民主党始终本着良好的愿望,主张以和 平、理性、非暴力、合法的方式来 推动中国社会的变革和进步。但中共当局不断以严厉的手段来镇压民 主党人。到现在还判处陈卫重刑,我真的非常愤怒。大陆的民众已经以越来越激烈的方式来反抗暴政,我个人的认知也已经不局限于和平、理性、非暴力、合法了。 民主党是否要超越这些可以思考。但我要强调的是,民众和民主党如果不得不激烈,那是中共当局的野蛮和荒唐逼出来的”。而在元旦前夕他宣布:成立并领导《中 华民主革命党》。宣告:要通过弘扬“自然正义”的方式发动敢于抗争的民众起来!起来!通过实行“以暴抗暴”的自然正义,促使在中国早日实现普世的人权、自 由、民主、宪政、和正义!
事实上,今天的中国每天都在发生民众自发的、零星的“以暴抗暴”的抗争,所以对于民主党人来说,必须在两个层面上确定自己的态度、立场和行动原则:
一、对于民众或其他民主力量采取的“以暴抗暴”的行动,我们取什么样的态度和立场?
二、民主党本身是否要接纳“以暴抗暴”的观念,作这方面的准备,必要时采取这样的行动?
民主党行动的四准则
吴义龙
公开、理性、非暴力、合法,是我们行动的四准则。它其实也是民主和法制社会的基本准则,并作为创建中国民主党的首要条件。以下分论这四个原则。
在筹组中国民主党的时候,最先确定的原则便是公开。它有如下两个理由。
(一)创建中国民主党只是为了健全中国的政治制度。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中最缺乏的是分权制衡的、健康的党团制度。相比较而言,有独立而且相互监督与 竞争的反对党存在,对于眼下的吏治腐败、权力滥用、贪污成风的社会现实应该是首先考虑的事。我们的目标不是像当初中共那样仅仅为了夺取政权,而是希望促进 并通过自身的努力有助于实现民主制度的最终形成,也即使政治制度得以健全。因此,系于这样的社会目标,我们不怕被打压,而且是以准备坐10年、20年牢的 决心来坚持该原则。当然也希望不要遭到打压。
(二)几年来中国沈闷的政治,不利于中国的发展。现存的政治制度已严重阻碍了经济的“进步”。“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鲁迅)。我们不 希望中国被困死,我们就公开一搏。坐牢是在所难免的。只要当局给我们留下一点时间,制造一点社会影响,唤醒几个国人,能振作当局政改的决心,就足够了。
当然,要求我们不公开的理由是:“公开了会受到当局的打压”。但是,不公开是否就不会受到阻挠呢?事实上,受到阻挠是必然的。如何有效地开展组党活动?一是迅速产生社会效应,二是有组织的政党有利于解决中国的问题。
自79年以来,国内组织独立政党的努力未曾停止过。由于是采用秘密的方式,其社会影响几乎都局限在当事人、被抓与家属受牵连上。秘密组党从来都被秘 密地抓捕。这正是当局所期待的。当局仍然作出理直气壮的言辞:中国人享有结社自由云云。而公开了,它的抓捕也就秘密不了。当局的形像是要直接面对公众、面 对国际社会的。这显然有利于社会效应。
我们的社会目标是完全正义的。公开了,当局了解我们到底想干什么、在干什么,是有好处的。中国的统治有一个传统,即是恐怖统治。它在文革时期达到了 极点。恐怖统治是双重的:一方面,百姓不敢窥视政权,不敢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另一方面,由于恐怖统治者惯于采用恐怖手段,深知恐怖手段的恐怖,于是它也 最经常地处于害怕被恐怖者报复、以恐怖对付恐怖的恐惧中。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
在一个恐怖社会中,为什么当局对民间的风吹草动、都万分警觉、而且采取过激手段的缘由了。
公开有利于消解社会恐怖气氛。我们公开地组党,让一般老百姓认识到:这没有什么恐怖的,至多坐牢而已,我们不怕。另一方面让当局看清我们。久而久之,它也会认识到,我们不是去寻求复仇,我们也不要暴力夺权。当局恐惧民众的心态也会减弱。
中国还有一个专制的传统。我们认为共产党最初是不想营造个人统治的。但它长期的活动方式却使这种个人统治成为不可避免。在一切不公开的组织中,保密 几乎就等同于生存。为了保密,必然要对信息及资源进行分割。越处于组织中心的人物,就掌握越多的信息和资源。由于对信息、资源掌权的多寡,本身就是一个权 力高下之分。要避免这种状况在未来社会中复现,“信息资源共享”是完全必要的。这也是民主社会的基本准则。当然,任何组织都有程度不同的秘密。但我
们应坚持避免那种垄断信息与资源为目的的保密行为。
中国第三个传统是“社会分离”。中国是一个未充分融洽而不和谐的社会。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行有行矩。在中国,不同的区域、不同 的社会单元──比如:国家、企业、各行政部门、家族等等──,不仅内、外有不同的道德标准、行为准则,而且还有不同的法规。就一个党而言,它就是一个完全 可以被认作为不同于社会的另一个社会。
在这个党内可以获得权力,也可以获得利益。它有不同于社会的一般道德要求,也有其法规规定。如何打破中国社会的长期分离状态,建立和谐融洽的社会, 而面向社会公开,以社会标准为标准、以社会道德为道德、以社会法规为法规,即“我们无异于社会”?中国需要:(1)国有企业社会化;(2)生产资料特别是 土地社会化;(3)社会事务社会化。
当然,公开不是要剥夺公民的隐私权。就目前而言,个人的交流、通讯、与生活来源等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政党组织不宜过问,并应助其保护隐私。(吴义龙起草)
第二个准则是理性
认真研究20世纪中国社会史,人们会发现,中国社会是一个缺乏理性的社会。很多社会变革、制度的确立,很难找到其中的理性的成分。比如中国为什么贫 穷落后?为什么动乱不安?“5.4”的先贤们以为民主与科学可以解决问题。而所谓民主、科学与信仰的关系如何,其理解各有不同。茅于轼先生认为:中国最大 的问题是“没有人权”,或许可以从根本上回答上面的问题。但离“5.4”已经80年了,为否定而否定的激情快意式社会运动,几乎贯穿着这个世纪的全部历 史。
最令人感慨的,或许是中共的历史。中共自诩为最激进的政党。但49年以后,它在中国建立起来的政治经济制度,在革命与激进的形式下,却重蹈了历史的 覆辙:经济制度确立公有制,实际上是国家所有制。而这恰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基本经济制度。只不过那时的国家是以帝王的名义统治而已。“人”在这个“新”制度 里再次被淹没。而几千年来不能改变、不能使中国振作的制度又怎能在几十年里振作这个国家呢?这里的误区就在于套用西方的政治学,而不分析中国的传统结构。 政治制度,则重新恢复高度集权的、自上而下的统治模式。几千年来人间的神(国家)──而不是人──,仍然高高在上。那种“国家政权”与“社会民众”对立并 互相恐惧的现状丝毫没有改变。而60年代毛泽东却是以另一种更为荒诞的奇思怪想代替理性而造成了空前绝后的民族灾难。
其次,我们要理性地认识“民主”。真正的民主只能是规则与程序下的自由。也就是说,没有法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意。民主是每个人基于自己的利益与认 识,通过一定的规定程序,依照一定的规则,表达自己意志的社会行为。当然,这些程序与规则的产生本身,也就是民主的。而民主原则中还有一条十分重要的观 念,即当利益冲突时,应该采取妥协与对话的原则,而不是诉诸武力和对抗。
其三,理性处理社会事务、对话与妥协,也应该是我们目前解决社会事务的理性原则。中国近百年来,已经失去太多的机会:有两次是在国、共两党的对立与 对抗中失去的;一次是在北伐初步胜利之后失去的──部份共产党违背陈独秀中央的民主原则,去创建工农武装割据,以期独自获得政权,这时的国民党自恃有强大 的武装力量,根本不习惯对话与妥协,党派混战从此开始。
第二次是抗日胜利之后,如果有一方能坚持对话与妥协,中国的民主制度将由于两党制约,很可能早已实现。然而,妥协就从来未曾来到中国大地。国、共两党的历史,我们不能不记取!
为了实现全社会的妥协,即宽容,我们确立“不对立”、“不对抗”的立场。我们的口号是:“我们没有敌人!”我们与中共没有原则性的冲突,甚至在大多 数的利益上也是一致的。就执政的中共而言,如何通过改革,保证其执政党的地位,就是其利益所在。而改革本身就需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的一个系统工程。绝对的 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不管是什么政党。中共一面声称要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而改革的道路只有一条,即科学的道路。掺杂进任何私货,改革就不可能
成功。因此,中国民主党与中国共产党怎么可能有原则的差异?对中共而言,它需藉这条道路保住执政党的地位;我们希望由此达向民主社会──利益是何等一致!如果中共开放党禁,自己来搞多党制,那该是一项最节省的社会工程,也是中华民族的大幸。
不管是谁在推进民主制度的建设,其价值都是一样的,都为中国的民主建设作出了贡献!历史会记住。(吴义龙起草)
在我们的四原则中,非暴力是最早的两个原则之一(另一个是公开)。
事实上,在这两个原则之外,还有一条原则,即,不搞群众运动。我们认为政治是政治家的政治;改变全民政治为政治家的政治,是保证社会平稳的一项基本策略。
非暴力,简单地说,首先,我们主张民主即是以对话与妥协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其次,我们主张武装力量国家化;其三,我们主张和平,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不管这种暴力的借口为何。
中国是暴力事件最频繁的国家之一。它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极为深重的灾难。我们将以非暴力的形式去实现我们的社会理想与社会目标。这需要全民的宽容,需 要不同党派之间的对话与妥协,才能最终实现。因为,全社会的根本利益都系于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们无需采用强烈对抗的方式解决相互间的分歧,无需 采用暴力;我们只是从社会科学的角度,从人类历史来提出民主社会模式。当然,任何认识都有它的局限。我们的认识也如此。但不同的认识,也不是诉诸武
力的条件。我们不以暴力复仇的方式去寻求我们遭遇的不公正。但是,我们有权要求法律、社会舆论,包括国际舆论,参与评判。我们的非暴力原则还包括:不作恐怖威胁,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不在军队中发展党员。(吴义龙起草)
关注民主党发展的朋友可以发现,从一开始筹组中国民主党之时,我们就寻求“合法”的努力。
当初根据《社团管理条例》,以“筹委会”的名义向浙江省民政厅申请注册“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但我们并没有将它作为民主党运作的一条原则。 原因是:在目前中国的法律系统内,还有许多法律不仅违宪,而且包括宪法的个别条例在内的一些法律,甚至本身就不合“法”。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提出了“合法”的原则。这是我们宪政民主的社会目标所决定。
关于“合法”的原则,我们有这样的说明:
(一)法律所允许的,我们坚决做;
(二)法律不反对的,我们也做;
(三)法律反对的、而其本身不“合法”的,我们合法地做;
(四)在不同的法律中,宪法、联合国宪章优先。
目前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与全国各地民主党成员,自6月份以来多次受到中共的打压、拘押、监视居住、抄家、没收电脑、通讯器材。最近又对吴义 龙、毛庆祥、朱虞夫、徐光等四位先生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加以逮捕,对陈树庆先生则以“监视居住”的名义,秘密关押。目前我们和家属正在寻求法律的帮助。 我们也呼吁社会舆论,包括国际舆论,的关注、评判。但是我们坚持公开、理性、非暴力、合法的行动准则不变。(吴义龙起草)
吴义龙生平简介
吴义龙,男,安徽桐城人, 出生于1967年5月1日,浙江大学文学硕士生研究生。1991年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 1991年至1996年在大学任教并出版《新编文艺理论教程》。 1996年进入浙江大学攻读文学硕士学位。在读研究生期间组织社会问题沙龙。1998年3月酝酿筹备「杭州三联读书会」,5月成立后,每两周举办一次读书 会活动,讨论社会现实问题。主编读书会会刊《读书人》杂志。6月,他与王有才、祝正明等筹组中国民主党。6月到8月间,他们遭受了几次拘传。在王有才等被 拘禁期间,吴义龙组织各项营救活动。 从8月底开始,他先后二次前往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联络成立中国民主党各地筹委会,并为成立全国筹委会做好了准备工作。1999年1月19日,浙江 大学将尚有三天便毕业的他开除学籍。2月26日,他被押回安徽贵池户口所在地,于3月14日获释。4月26日晚,他赴广州访友时被捕,4月28日开始监视 居住。单称峰代替他做一些与其它中国民主党成员的联络工作。8月17日上午10时,杭州公安局多名公安闯入他的家中,将其妻子单称峰拘捕,随后对她家大肆 查抄,抄走计算机、通讯簿及书本等,单称峰稍后获释。9月15日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吴义龙。9月27日,单称峰联同朱虞夫、毛庆祥及徐光 的妻子贾杏丽、胡晓林及黄霄航发表致最高法院院长萧扬的公开信,要求公开审理他们的丈夫。又由于杭州的律师都不敢替四人辩护,故家人吁请国内外法律界人士 伸出援助之手给予他们法律帮助。10月初,杭州检察院通知他和朱虞夫、毛庆祥及徐光的家人,要他们聘请律师。他通过他人秘密带出了一封信,详细阐述了创建 中国民主党的目的以及民主党「公开、理性、非暴力、合法」的四项准则。信中也表示,为了中国的民主,他已经做好了坐牢20年的准备。25日,法院开庭审 讯,但未判。11月9日下午,他被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刑11年。判决书指他与毛庆祥、朱虞夫及徐光创办一本宣传中国民主党的《在野 党》杂志,且经常利用互联网在海外中文BBS上散布中国民主党文章,利用电子邮件与海外反动组织联络。整个宣判过程仅半小时。12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 民法院驳回他们的上诉,维持原判,由看守所送往浙江省第一监狱服刑。2000年5月初,吴义龙因监狱不准他与妻子见面而绝食,随后他被送往医院。从医院出 来后,自5月13日至12月初,他都被单独关在又黑又小的「小号」禁闭室中。而狱方也从5月至12月共7个月不让他与家人见面及送东西进去。10月30 日,他的妻子单称峰联同王有才、祝正明、毛庆祥、朱虞夫及徐光的妻子致信全国人大要求人大敦促中国当局遵守两个人权公约,立即释放判刑的家人及一切政治 犯。无果,2010年9月14日刑满出狱。受到民主党同道的欢迎,受到海内外朋友的关注。
吴义龙出狱,同道们迎接。
左起:朱虞夫,毛庆祥,谭凯,王荣清,吴义龙,陈树庆,沈建明
Monday, July 9, 2012
组党大事记
- 1980年2月秦永敏等在武汉组建中国民主党筹备小组。
- 1987年王炳章领导民联部分盟员发起组党。正式公开举起“中国民主党”的旗帜。但由于“民联”内斗,民主党没有正常发展。
- 1993年《民联》《民阵》合并失败后,王若望先生发起重新组织中国民主党,一度成为海外五大组织之一。
- 1995年贵州陈西等秘密组建民主党贵州党部。
- 1998年6月25日浙江王东海、王有才、林辉公开向当局递交《关于成立中国民主党的申请》,并发布《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成立公开宣言》。
- 1998年9月 1日山东谢万军、刘连军、姜福祯递交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会的申请书。
- 1998年9月 10日湖北秦永敏、陈忠和、吕新华、任秋光、萧诗昌、刘飞跃、高进勤等七人共同发起,递交中国民主党湖北筹委会申请书。
- 1998年9月20日,受国内民主党人委托,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筹委会秘书处由王希哲、庄彦、傅申奇、潘国平组成。
- 1998年11月8日,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成立,初步确定了五十三人的联络成员名单,不仅包括当时已成立筹委会的浙江、湖北、山东、北京、贵州、河南、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四川等十一个省市的成员,也包括当时正在筹建筹委会的安徽、重庆、福建、甘肃、河北、湖南、江西、江苏、宁夏、山西、陕西、天津等十二个省市的成员。
- 1998年11月11日中国民主党湖南省筹委会宣布成立,并於当日将注册申请书邮寄湖南省民政厅。主要成员有谢长发、刘力平、周大杰、邹佩夫、张帆。该筹委会推举仍在狱中服刑的异议人士张京生为名誉 主席。
待续、待完整,请知情者提供原始材料,非常感谢
如何参与和开展筹备工作?
筹备公告第一号
如何参与和开展筹备工作?
对于有疑虑的朋友我们要说:
不问何人,只问何事;
不管谁做,只管对否?
同是天涯追梦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让我们以智慧、立场、信念、方案
(这是任何五毛装不来的)
相会、相识、相知、相伴
同心、同德、同行、同工
来完成这件功在未来,造福子孙的大事。
具体建议如下:
1,不准备公开露面的朋友请用笔名设立Skype 帐号,到我们的Skype:chou.mzhd给我们一个不对外使用的电邮地址,作为将来的认证;
2,愿意承担哪一项工作同道,请先行告知,以免重复劳动;
3,除了成立公告里涉及的工作内容外,还有搜集组党运动的历史资料;历史文件;人物简介等,
凡适合广而告之的内容,我们将尽可能扩散,传播。也请大家一起努力!
致以同道的敬礼!
一大筹委会
2012年7月2日
如何参与和开展筹备工作?
对于有疑虑的朋友我们要说:
不问何人,只问何事;
不管谁做,只管对否?
同是天涯追梦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让我们以智慧、立场、信念、方案
(这是任何五毛装不来的)
相会、相识、相知、相伴
同心、同德、同行、同工
来完成这件功在未来,造福子孙的大事。
具体建议如下:
1,不准备公开露面的朋友请用笔名设立Skype 帐号,到我们的Skype:chou.mzhd给我们一个不对外使用的电邮地址,作为将来的认证;
2,愿意承担哪一项工作同道,请先行告知,以免重复劳动;
3,除了成立公告里涉及的工作内容外,还有搜集组党运动的历史资料;历史文件;人物简介等,
凡适合广而告之的内容,我们将尽可能扩散,传播。也请大家一起努力!
致以同道的敬礼!
一大筹委会
2012年7月2日
中国民主党全委会宪章
2010年4月3日经由中国民主党第一次特别代表大会通过
序言
为了实现百年来中国仁人志士追求的自由、民主理想,继承1978年民主墙运动、1982年海外发起的“中国之春”运动和1989年爱国民主运动的未竟事 业,完成1998 年首发于浙江并迅速得到许多省市响应的中国民主党的组建运动,推动并实现民主转型,我们,1991年在北京成立的“中国自由民主党”及“中华进步同盟”成 员、1995年在贵州成立的中国民主党成员、各时期参与“中国民主党”组党活动的海内外人士,以及其他认同民主理念的人士,决定联合组建中国民主党全国委 员会,特此制定中国民主党宪章。
壹 中国民主党纲领
第一条 中国民主党的任务
中国民主党在现阶段的使命是致力于实现中国从长期的专制社会转变为自由、民主和法治的社会,为人民的福祉和国家长期的和平、稳定、发展奠定政治基础。中国民主党在未来将通过自由和公平的竞选参与治理国家、实现民主党人的理念和政策主张。
第二条 中国民主党的理念
中国民主党以“自由,民主,共和,宪政、法治”等为政治理念,引导中国进入世界文明大道。我们坚信:
1、 人人有天赋之人权,能够对自己、家庭、群体和国家事务作出合理而恰当的判断与选择。
2、 追求幸福和自由是人的天性,人们能在彼此尊重和互利的原则上追求自己的利益,并为自己的理想和子孙后代而奋斗。
3、 人们的利益是多元和复杂的,多元和复杂的利益需要不同的政党和组织来代表并通过公平和自由的表达来调和,不可能由一个政党或组织当然地代表一切不同团体和个人的利益。
4、 政府必须建立在国民的同意之上,国民的同意只能通过自由的表达和真实与公平的选举而获得。
5、社会的繁荣进步归根结底是每个个体发挥自己的美德和才智而累积的结果,只有建立尊重人权、保护个人自由的政府,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三条、中国民主党的基本主张
1、 保障人权,确保人们免于恐惧,保障言论、思想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和迁徙自由等。2、 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确保人们有平等地获得财富和发展的机会,确保财产的获得和使用不得与不当的政府权力的滥用相联系;保护财产权,帮助弱者并使人们免于 贫困;消除一切剥夺农民与少数民族权利及造成城乡和地区差别的政策;建立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3、 建立有效的根治腐败的机制,推动公布政府官员财产的立法。
4、 实现国民直选各级代议机构的代表,实现政府权力分权与制衡,保证司法独立。建立有效的反腐败机制,抑制和消除腐败。
5、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尊重人们追求财富的权利,同时尊重和保护劳工的利益。
6、发展全民教育,提供免费基础教育,建立开放的教育体系,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7、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
8、实现军队国有化和非政治化,建设现代化的国防体系。
9、 尊重、保护各民族的宗教、语言、传统、文化、习俗;各民族平等,以民主宪政解决民族问题。
10、建立开放和自由的社会,融入国际文明,积极参与世界和平和秩序的建设。
贰 中国民主党组织
第四条、中国民主党人和党员
1、中国民主党人:中国民主党对所有支持民主党理念和政纲的人们开放;凡是投票支持民主党的选民或自己表示支持民主党政策的人就是民主党人。
2、中国民主党党员:中国民主党党员指的是中国民主党各级组织的成员。中国民主党党员的资格由中国民主党各地方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第五条 中国民主党地方委员会
1. 中国民主党地方委员会包括中国大陆的31个省市自治区、台湾、香港、澳门等省一级委员会,以及经由全国委员会确认的与省同级的特别地方委员会。
2. 中国民主党地方委员会将由各地方民主党人按照其章程设立和组成,并经由全国委员会确认。3. 各升级区域只设立一个中国民主党地方委员会。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部。
4. 各中国民主党地方委员会一旦承认并按照本章程派代表参加全国代表大会,就不得以“中国民主党”称号另行组织地方联盟或全国性组织。
5. 中国民主党地方委员会应当向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缴纳会费。会费缴纳规则由全国委员会制定。全国委员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向地方委员会拨款。拨款规由全国委员会制定。
第六条 全国代表大会
1. 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每4年召开一次,或在中国实现普选后,在国家议会或国家最高领导人的选举年召开代表大会。经三分之二全国委员会的委员的提议,可以召开特别代表大会。
2. 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由地方委员会组成的代表团组成。代表团的名额由全国委员会根据各地的党员人数和人口总数综合决定。
3. 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责是推选国家最高领导人候选人,制定、修改党纲和章程,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讨论和表决各项提案。
4. 在党禁开放之前,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责将由中国民主党特别代表大会和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行使。
第七条 全国委员会
1. 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
(1)本宪章第5条第1款规定的地方委员会分别推选2名委员;
(2)本宪章第5条第1款规定的地方委员会的第一负责人;
(3)由全国委员会决定的特邀委员;
(4)凡在中国大陆因参加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华进步同盟,中国民主党而被起诉、判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士,只要本人不反对,即是全国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在开放党禁之前参加中国民主党的人士,经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确认并提交全国委员会通过,亦是全国委员会的当然委员;
(5)中国民主党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由中国民主党第一次特别代表大会根据上述原则予以确认。
2. 全国委员会委员的推选单位改派或罢免其推选的委员;经全国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建议,并经全国委员会逾半数委员的同意,可以撤销某个委员的资格。
3. 全国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筹备并主持全国代表大会;
(2)准备或修改党的施政报告;
(3)选举和罢免全国委员会主席;
(4)选举和罢免执行委员会委员;
(5)选举和罢免监察委员会委员;
(6)决定邀请对社会有影响和对本党有贡献的人士为全国委员会委员;
(7)从事筹款;
(8)作出各种决议;
4. 全国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半数以上的出席为有效会议。在中国党禁未开放的情况下,中国大陆的委员可以不计算为应出席会议成员。会议决议以出席会议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为通过。
5. 全国委员会设共同主席两人,主持全国委员会的会议,在闭会期间应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的建议进行筹款或其他工作。设名誉主席若干名。
第八条 全国委员会主席
1. 全国委员会主席有一人或多人担任,具体人数由全国委员会决定。
2. 全国委员会主席人选需经不少于3名全国委员会委员提名、12名委员联署,并经全国委员会半数以上出席委员的同意,方可当选。全国委员会主席的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3. 全国委员会主席的罢免需经全国委员会不少于3委员提议、12名委员联署,或经监察委员会不少于三分之二委员的建议,并经全国委员会会议半数以上出席委员的同意。
4. 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全国委员会会议。
5. 全国委员会主席对外代表本党。在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全国委员会主席根据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和建议进行工作。
第九条 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1. 全国委员会设立执行委员会,由15至19名委员组成,具体人数由全国委员会决定。
2. 执行委员需经3名全国委员会委员提名、12名委员附议,经全国委员会投票产生,得票多并且逾出席委员半数者当选。执行委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3. 执行委员会在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为本党的决策、执行机构
4执行委员会应当至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逾半数执行委员出席方为有效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执行长、3名以上执行委员均可动议召开执行委员会会议。会议决以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为通过。
5. 执行委员会设立一位执行长主持工作,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副执行长协助执行长工作。执行长由全国委员会主席提名,经执行委员会同意。执行长和副执行长任期为四年。全国委员会主席可以建议执行委员会改选执行长,执行长可以建议执行委员会改选副执行长。
6.执行委员会任命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主持秘书处工作。
7. 执行委员的罢免需经不少于5名全国委员提议并经全国委员会会议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在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经不少于10名执行委员的同意,执行委员会可以临时停止某个委员的职务。
第十条 全国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1. 全国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9位监察委员组成。监察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全国委员提名并经全国委员会投票产生,得票多且逾半数者当选。
2. 监察委员会推选一名监察长主持工作。
3. 监察委员会受理对全国委员会委员、执行委员和全国委员会主席的弹劾提议。任何弹劾案需经不少于三分之二监察委员的同意方能通过。弹劾案应当按照本宪章第7 条第2款、第8条第3款、第9条第7款的规定,提交全国委员会决定。在全国委员会开会决定弹劾案之前,被弹劾者应当停职。
4. 监察委员的罢免需经不少于5名全国委员会委员提议并经全国委员会会议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在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经不少于6名监察委员的提议,监察委员会可停止某个监察委员的职务。
5. 监察委员会应制定具体的弹劾程序,并报全国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 中国民主党荣誉资政团
1. 中国民主党荣誉资政团由在党禁未开的危险情况下参与本党的创建和发展而遭受长期监禁的先行者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为全国委员会提供建议、维护本党的团结。荣誉资政团成员由全国委员会推选产生,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由执行委员会推选产生。
2. 荣誉资政团设主席若干名,由全国委员会推选产生。
第十二条 中国民主党顾问团
1. 中国民主顾问团由海外资深人士,友好政团负责人或独立人士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为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建议、宣扬本党的理念和帮助筹款。顾问由全国委员会推选产生,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由执行委员会推选产生。
2. 顾问团设主席一名或数名,由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推选产生。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通过和修改
1. 本宪章经在中国民主党特别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不少于三分之二的代表多数通过后生效。
2. 本宪章的修改需经三个以上的地方委员会或全国委员会的提议,并经全国(特别)代表大会不少于三分之二的代表通过。
中国民主党全联总暂行条例
《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中国民主党党章海外现阶段暂行条例》
(二0一一年六月六日经中国民主党海外第二次代表大会批准通过)
第一章 序言
中国民主党迄今走过了十三年光荣的战斗历程。
1998年以来,中国民主党各地组织均发表了成立公告、党章或临时党章,以及2000年1月1日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所发布的《中国民主党迎接新世纪 宣言》、2007年6月4-5日第一次海外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党章都表明中国民主党的宗旨为“公心至上,服务大众”。中国民主党的政治原则为“公开、理性、 非暴力”。中国民主党是有坚实的民主理念为基础的、是有可能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负责任的、具有现代意义的政党组织。
中国民主党党章是全党学习和遵守的规范。
鉴于以往通过的党章或临时党章主要适用于中国民主化之后,为适应现阶段、特别是海外运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暂行条例作为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在海外运作的规范。
现阶段中国民主党的总部机构全名为: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简称“全联总”;“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的英文直称为“China Democracy Party ”。
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海外党的全局工作,对党的国内工作只有建议权。
一旦中国大陆开放党禁,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即同国内外的各党组织共同协商组建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并尽快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民主党的中央机构。
第二章 党的现阶段目标
第一条:按照党章规定,中国民主党的性质为宪政民主政党,以和平理性的方式推动中国的政治制度变革,使中国大陆成为进步的宪政民主国家,这是本党现阶段的主要目标。
中国民主党追随辛亥革命诸先贤开创的亚洲第一共和,尊重一九四六年制宪国大确立的第二共和,励志建设自由均富、人权平等、宪政民主的中国第三共和。
中国民主党的首要目标是:谋求通过制宪会议,推动全民直接选举,争取在各级议政和立法机构中拥有合法的独立席位,在中国结束一党专政,以和平的方式实现中国的民主转型。
第二条:要求落实中国宪法中规定给予人民的所有民主权利,要求保障民生,反对专制和腐败。支持国内的民权活动,包括支持他们在面临暴力镇压时采取的各种合情合理的抗暴行动。
第三条:联合国内外一切民主力量,包括民间争取民权的力量和中共体制内民主派和改革派,孤立和打击权贵保守势力,协力打开中国民主化之门。
第四条:海外党组织的工作和发展的原则是:公开发展、吸纳精英、自强广交、支持国内、举旗促变。
第三章 党员
第五条: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华侨和外国友人,认同中国民主党的目标、宗旨和纲领,自愿遵守党的章程,在任何一级党组织进行登记,经批准,交纳党费,即成为党的在册党员。每一个在册党员都隶属于党的某一个基层组织。
第六条:凡认同中国民主党的目标、宗旨和纲领的中国公民、华侨,均可成为中国民主党的精神党员。
第七条:在册党员义务如下:
(一)遵守党的章程,服从组织决议;
(二)宣扬党的纲领和现行目标,争取民众支持;
(三)参与组织活动,承担党的工作;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五)介绍优秀人才加入中国民主党;
(六)缴纳党费。对于有特别困难的党员,各级组织可以考虑适度减免。
第八条:在册党员权利如下:
(一)依据党的章程,行使党内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在所在组织的会议上有发言权,并且依规定有提案及表决之权利;
(三)对党的工作有提出建议和获得信息之权利;
(四)有对党的政策、决议以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提出批评之权利,但这种批评不得以匿名的方式进行,否则当视为无效;
(五)对违反党纪、党章的党员,有检举、控告的权利;
(六)依据章程对选举产生的领导人进行罢免提议和参与法定表决的权利,罢免提议需有20位正式党员联署,监察会方会受理,然后进入罢免或不罢免的裁判程序;
(七)对党组织给予自己的处分有提出申诉和要求有关组织给以答复的权利;
(八)秘密党员:鉴于目前中国民主党还不能在中国大陆公开活动,建议国内外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发展若干秘密党员。秘密党员的注册登记手续可以简化,由 各级党部负责人直接掌握。秘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原则上等同于普通党员,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仅限于掌握其注册手续的组织层级;
(九)在册党员有退党自由,但必须以书面方式向其所属的党组织提出。
第四章 组织原则和组织结构
第九条:中国民主党按民主方式组织并且运作:
(一)定期召开各级组织会议。鉴于目前人员分散、经费困难等情况,也可以采用电话会议或网络会议的方式举行。
(二)有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参加的会议,方为有效的正式会议,组织决议以过半数决定为原则。投票表决时,以一人一票为原则。
(三)党的各级组织,原则上由无记名、单记票方式选举产生,但是以网络和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组织会议不能无记名投票的,可以记名投票;负责接受网络和电话的方式记名投票的经手人必须保密,泄露者将受党纪处分。
(四)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一级组织机构报告工作。
第十条:党的代表大会为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四年举行一次。
第十一条:党的组织,分为总部和各级地方党部。
第十二条: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组织机构如下:
1、党员代表大会;
2、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行党代会职能的总部委员会;
3、负责常务决策的总部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
4、负责违纪监察和党内矛盾调解的总部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察会”;
5、在常委会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的总部秘书处。
第五章 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党员代表大会为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四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党代表大会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党代表联署提议,或者经总部委员会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联署提议,可召开党的临时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每次党员代表大会由上一届总部常委会和监委会共同负责筹备,秘书处、各地方党部参与筹备和执行各项具体工作。
代表大会应成立筹备工作组,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和选举委员会。监察会负责监察大会和选举的过程。
第十五条:党代会代表分选举产生的代表和当然代表两类。
(1)总部各机构领导成员是当然代表;
(2)各国家和地区党部原则上为二个名额:一名党部负责人和一名选举产生的党员代表;
(3)人数较多的党部可以有更多的党员代表。
(4)国内同仁可以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也可通过秘密方式向会议提出意见。
(5)非正式代表可以列席会议,但无提案权和表决权。
第十六条:党的代表大会职权如下:
(一)制定或修改党的章程、纲领以及现阶段党章暂行条例;
(二)听取和审议总部主席、总部常委会、监察会和其他总部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或罢免总部主席、副主席、总部常委会、总部委员会、总部监委会和秘书处成员;
(四)就涉及全党的重大问题做出决议。
党的临时代表大会职权与此相同。
第六章 总部委员会
第十七条:总部委员会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行党代会职能,如:审议总部各机构的工作,对重要事务进行表决,对于总部常委会、监委会成员进行罢免和增选。总部委员会的任期四年,与党员代表大会相同。
第十八条:总部委员会由主席、两位副主席、秘书长、顾问团主席及副主席、监察会监察长、各大地区(美东、美西、欧洲、澳洲、亚洲)召集人组成;
第十九条:总部委员会会议由总部主席负责召开。鉴于目前人员分散、经费困难的情况,可以采用电话会议或网络会议的方式举行。如有必要,经三名总部委 员会委 员的联署提议,应及时召开总部委员会会议。如果有必要,可以召开总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参加者可以包括总部常委会、监察会、顾问团和秘书处的成员。
第七章 总部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条:总部常务委员会是党的常务决策机构,由总部主席、两位副主席组成。总部常委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领导原则。表决如果出现双方均等时,总部主席有最后裁定权。
第二十一条:总部常委会负责全党的战略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决定重要人事任免;协调和指导各国家和地区党部的工作。常委会还可以根据中国大陆工作状况,临时秘密建议任命总部在中国大陆的第一副主席和第二副主席,使之有权威、有外援地领导国内工作。
第二十二条:总部常委会会议由总部主席召集。常委会应有定期开会制度。每一位常委都可以要求主席临时召开常委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总部常委会向党代会负责,如有五名以上党代会代表提出的督促、批评、质询意见,常委会必须做出回应。
第二十四条:总部常委会成员如果出现严重违纪或较大工作失误,可由常委会投票决议做出通报批评,此类决议的表决必须以常委会多数票通过方为有效;通报批评决议须经总部监察会审议通过方能实行。
第二十五条:对常委会成员的弹劾或罢免,必须经总部委员会会议或常委会、监委会和顾问团的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对此类决议的表决必须以联席会议所有成员的过半数赞成方为有效。
第八章 总部主席和副主席
第二十六条: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副主席按选举时得票数多少确定第一副主席和第二副主席;如果得票数相同,由主席确定第 一副主 席和第二副主席。总部行政领导顺位为:总部主席、总部第一副主席、总部第二副主席。总部主席是全党代表,副主席协助主席主持总部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总部主席、两名总部副主席由党代会直选产生。
总部主席候选人资格必须是单一党籍、无其他组织身份的,须公开承诺任内和离任两年内不得利用党有形资源或无形资源为其个人或其他政治组织服务。
总部主席、副主席在任职期间不得涉及借用本党政治声誉获得经济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总部主席职权如下:
1、主持总部工作,和国内党组织和同仁进行经常性的沟通;
2、负责召集总部常委会会议和总部委员会会议;
2、提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各功能委员会的负责人,交总部常委会批准;
3、代表本党开展与各国政府、政党的外交活动,以及与其他民运组织的交流。
总部主席可以在需要时委托副主席主持常委会会议或主持总部工作。
第九章 总部监察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总部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察会”)负责监察党纪和调解党内矛盾。监察会由三人组成,设监察长和副监察长各一人。
总部监察委员会监察长和其他成员均由党代会选举产生。监委会监察长在任职期间不得涉及借用本党政治声誉获得经济利益的活动。
总部监察会副监察长由总部主席和监委会监察长共同提名,并且经总部常委会表决过半数通过。如果被提名的人选不能获得常委会过半数的赞成票,总部主席和监察长必须另行提名。
第三十条:总部监察委员会监察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监委会会议。总部监察会实行一人一票的集体裁判制。表决如果出现双方均等时,监察会监察长有最后裁判权。监察会每个成员都有权建议召开监察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总部监察会主要负责对总部各机构和总部成员的党纪监察,也对总部机构内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地方党部的违纪事件和纠纷一般由当地 党部的 监察会处理,若发生难以处理的问题也可以提交总部监察会裁决。总部常委会和秘书处若发现地方党部负责人有违反党纪的行为,可将案件提交总部监察会处理。党 内纠纷各方的组织或个人必须配合监察会的调解活动,服从调解意见。
第三十二条:总部监察会对总部常委会成员的处分意见必须经总部常委会表决通过方得执行。
第十章 总部顾问团
第三十三条:总部顾问团是总部的智库机构,由总部常委会聘请资深党员和资深民运人士担任顾问。
第三十四条:总部顾问团主席、副主席由主席提名、两位副主席同意。总部常委会成员和离任的前主席、前副主席、前常委对顾问人选有推荐权。
第十一章 秘书处
第三十五条:总部秘书处在总部常委会领导下处理总部的日常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秘书组成。
第三十六条:总部秘书长由总部主席提名,经总部常委会表决以过半数票通过批准。
副秘书长若干名,由总部主席和秘书长共同提名,经总部常委会讨论批准。若有不同意见,须经常委会投票表决以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如果总部常委会要表决罢免秘书长,必须先提交监察委员会审议,再由总部常委会表决以过半数票通过方能执行。副秘书长的罢免则由总部常委会以多数票表决通过即可。
第十二章 总部的功能部门和临时机构
第三十七条:总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的功能性委员会。功能委员会的负责人由主席、副主席商议决定。
第三十八条:总部常委会可根据需要设置各种临时应急机构。
第十三章 地区党部
第三十九条:中国民主党的地方党部是党的基石,其名称为: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某地区党部或海外某国党部。在必要时,经有关各国党部的同意,可建立该大洲的联合党部,设召集人。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在台湾的机构为总部驻台办事处,不介入台湾内部的政治事务。
第四十条:在不违反中国民主党党章、党纲原则以及党的现阶段党章海外暂行条例的前提下,海外各国家和地区的党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制定自己的地方党部章程,建立该地区的基层组织。
第十四章 党的纪律
第四十一条:中国民主党党员以及各级党组织,在党内对党的纲领、路线、策略、政策及主要干部言行等等,均可以自由讨论、批评,但不得以匿名方式进行攻击或者捏造谣言攻击。违纪者,交监察会处理。
第四十二条:在册党员及各级党组织,不得以见解或意见不同而拒绝服从党的决议、或参加违反党的决议的活动;不得未获批准擅自向党外公开党内的矛盾事件。违者要交监委会处理。
第四十三条:地方党部之决议、活动,如有违反党章、党纲、现阶段党章海外暂行条例之处,总部有权撤销该决议和活动。
第四十四条:党的各级组织机构会议,实行“言无不尽,言者无罪”的原则。除公告部分,任何人不得擅自公开会议记录和泄露会议情况。会议记录只供决策 参考, 全部存档,二十年内不得解密。与会者有权借阅,修改记录的意见应以书面的方式提出,经会议出席者过半同意,方可修改、或将修改意见并存档案内。任何人假手 会议记录,指控任何与会者皆是违纪行为。
第四十五条:海外党员必须遵守所在国法律。凡违反所在国法律被判六个月以上徒刑的在册党员,将自动被开除党籍。
第十五章 财政
第四十六条:党的经费来源如下:
(一)在册党员缴纳的党费和捐款;党费的具体数额由各地党部自行决定;
(二)各种政治性或非政治性捐献、基金会补助、企业和私人捐款;但是,不得接受附加有违党章、党纲的政治条件的捐献;
(三)海外获得的不带政治条件的捐款;
(四)党营企业的正当合法收入;
(五)各级党组织活动获得的正当合法收入。
第四十七条:党内经费的使用,原则上由各级党组织自行掌握。但在需要时地方党部应向总部捐款。各级党组织对经费的使用必须在党内公开化、透明化,绝 对禁止 公款私用。监察会有权查询总部和地方党部的财政状况。但是,有权知情党内财政情况者不得将党内财政资料外泄,违者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应受处分。
第十六章 照顾国内党员
第四十八条:国内党员和同仁因为民运和争取民权而被迫害的,本党有以各种形式营救、声援、照顾其生活和家属生活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党员为了便于工作,可以在国内不承认自己的党员身份,以后离开险境后又可以合法自动恢复其党员身份,其工作资历和评价不受影响。
第五十条:党希望国内的中国民主党人以及参与本党工作的民运人士、维权人士尽可能留在中国大陆,为民主民权事业而奋斗。但是,对于受迫害并且已经流亡到海外的国内中国民主党人以及参与党工作的民运人士、维权人士,总部应给予各方面的关心帮助和政治上的保护。
第五十一条: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的各级组织原则上不对在中国大陆的任何人进行证实政治身份事宜。
第十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党党旗为红蓝双十字星旗,具体图案为上蓝下红双色,白色双十字星位于党旗蓝色上半部的左侧。党徽也遵此图案。
第五十三条:现阶段党章海外暂行条例的修改,必须经总部委员会会议通过批准。
第五十四条:自本条例通过之日起,2007年通过的《中国民主党党章》的附件:《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海外)组织条例》即行废止。
第五十五条:若中国大陆开放党禁,本条例在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筹委会成立之后自动废止。
(二0一一年六月六日经中国民主党海外第二次代表大会批准通过)
第一章 序言
中国民主党迄今走过了十三年光荣的战斗历程。
1998年以来,中国民主党各地组织均发表了成立公告、党章或临时党章,以及2000年1月1日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所发布的《中国民主党迎接新世纪 宣言》、2007年6月4-5日第一次海外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党章都表明中国民主党的宗旨为“公心至上,服务大众”。中国民主党的政治原则为“公开、理性、 非暴力”。中国民主党是有坚实的民主理念为基础的、是有可能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负责任的、具有现代意义的政党组织。
中国民主党党章是全党学习和遵守的规范。
鉴于以往通过的党章或临时党章主要适用于中国民主化之后,为适应现阶段、特别是海外运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暂行条例作为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在海外运作的规范。
现阶段中国民主党的总部机构全名为: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简称“全联总”;“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的英文直称为“China Democracy Party ”。
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海外党的全局工作,对党的国内工作只有建议权。
一旦中国大陆开放党禁,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即同国内外的各党组织共同协商组建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并尽快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民主党的中央机构。
第二章 党的现阶段目标
第一条:按照党章规定,中国民主党的性质为宪政民主政党,以和平理性的方式推动中国的政治制度变革,使中国大陆成为进步的宪政民主国家,这是本党现阶段的主要目标。
中国民主党追随辛亥革命诸先贤开创的亚洲第一共和,尊重一九四六年制宪国大确立的第二共和,励志建设自由均富、人权平等、宪政民主的中国第三共和。
中国民主党的首要目标是:谋求通过制宪会议,推动全民直接选举,争取在各级议政和立法机构中拥有合法的独立席位,在中国结束一党专政,以和平的方式实现中国的民主转型。
第二条:要求落实中国宪法中规定给予人民的所有民主权利,要求保障民生,反对专制和腐败。支持国内的民权活动,包括支持他们在面临暴力镇压时采取的各种合情合理的抗暴行动。
第三条:联合国内外一切民主力量,包括民间争取民权的力量和中共体制内民主派和改革派,孤立和打击权贵保守势力,协力打开中国民主化之门。
第四条:海外党组织的工作和发展的原则是:公开发展、吸纳精英、自强广交、支持国内、举旗促变。
第三章 党员
第五条: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华侨和外国友人,认同中国民主党的目标、宗旨和纲领,自愿遵守党的章程,在任何一级党组织进行登记,经批准,交纳党费,即成为党的在册党员。每一个在册党员都隶属于党的某一个基层组织。
第六条:凡认同中国民主党的目标、宗旨和纲领的中国公民、华侨,均可成为中国民主党的精神党员。
第七条:在册党员义务如下:
(一)遵守党的章程,服从组织决议;
(二)宣扬党的纲领和现行目标,争取民众支持;
(三)参与组织活动,承担党的工作;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五)介绍优秀人才加入中国民主党;
(六)缴纳党费。对于有特别困难的党员,各级组织可以考虑适度减免。
第八条:在册党员权利如下:
(一)依据党的章程,行使党内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在所在组织的会议上有发言权,并且依规定有提案及表决之权利;
(三)对党的工作有提出建议和获得信息之权利;
(四)有对党的政策、决议以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提出批评之权利,但这种批评不得以匿名的方式进行,否则当视为无效;
(五)对违反党纪、党章的党员,有检举、控告的权利;
(六)依据章程对选举产生的领导人进行罢免提议和参与法定表决的权利,罢免提议需有20位正式党员联署,监察会方会受理,然后进入罢免或不罢免的裁判程序;
(七)对党组织给予自己的处分有提出申诉和要求有关组织给以答复的权利;
(八)秘密党员:鉴于目前中国民主党还不能在中国大陆公开活动,建议国内外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发展若干秘密党员。秘密党员的注册登记手续可以简化,由 各级党部负责人直接掌握。秘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原则上等同于普通党员,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仅限于掌握其注册手续的组织层级;
(九)在册党员有退党自由,但必须以书面方式向其所属的党组织提出。
第四章 组织原则和组织结构
第九条:中国民主党按民主方式组织并且运作:
(一)定期召开各级组织会议。鉴于目前人员分散、经费困难等情况,也可以采用电话会议或网络会议的方式举行。
(二)有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参加的会议,方为有效的正式会议,组织决议以过半数决定为原则。投票表决时,以一人一票为原则。
(三)党的各级组织,原则上由无记名、单记票方式选举产生,但是以网络和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组织会议不能无记名投票的,可以记名投票;负责接受网络和电话的方式记名投票的经手人必须保密,泄露者将受党纪处分。
(四)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一级组织机构报告工作。
第十条:党的代表大会为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四年举行一次。
第十一条:党的组织,分为总部和各级地方党部。
第十二条: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组织机构如下:
1、党员代表大会;
2、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行党代会职能的总部委员会;
3、负责常务决策的总部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
4、负责违纪监察和党内矛盾调解的总部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察会”;
5、在常委会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的总部秘书处。
第五章 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党员代表大会为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四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党代表大会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党代表联署提议,或者经总部委员会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联署提议,可召开党的临时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每次党员代表大会由上一届总部常委会和监委会共同负责筹备,秘书处、各地方党部参与筹备和执行各项具体工作。
代表大会应成立筹备工作组,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和选举委员会。监察会负责监察大会和选举的过程。
第十五条:党代会代表分选举产生的代表和当然代表两类。
(1)总部各机构领导成员是当然代表;
(2)各国家和地区党部原则上为二个名额:一名党部负责人和一名选举产生的党员代表;
(3)人数较多的党部可以有更多的党员代表。
(4)国内同仁可以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也可通过秘密方式向会议提出意见。
(5)非正式代表可以列席会议,但无提案权和表决权。
第十六条:党的代表大会职权如下:
(一)制定或修改党的章程、纲领以及现阶段党章暂行条例;
(二)听取和审议总部主席、总部常委会、监察会和其他总部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或罢免总部主席、副主席、总部常委会、总部委员会、总部监委会和秘书处成员;
(四)就涉及全党的重大问题做出决议。
党的临时代表大会职权与此相同。
第六章 总部委员会
第十七条:总部委员会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行党代会职能,如:审议总部各机构的工作,对重要事务进行表决,对于总部常委会、监委会成员进行罢免和增选。总部委员会的任期四年,与党员代表大会相同。
第十八条:总部委员会由主席、两位副主席、秘书长、顾问团主席及副主席、监察会监察长、各大地区(美东、美西、欧洲、澳洲、亚洲)召集人组成;
第十九条:总部委员会会议由总部主席负责召开。鉴于目前人员分散、经费困难的情况,可以采用电话会议或网络会议的方式举行。如有必要,经三名总部委 员会委 员的联署提议,应及时召开总部委员会会议。如果有必要,可以召开总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参加者可以包括总部常委会、监察会、顾问团和秘书处的成员。
第七章 总部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条:总部常务委员会是党的常务决策机构,由总部主席、两位副主席组成。总部常委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领导原则。表决如果出现双方均等时,总部主席有最后裁定权。
第二十一条:总部常委会负责全党的战略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决定重要人事任免;协调和指导各国家和地区党部的工作。常委会还可以根据中国大陆工作状况,临时秘密建议任命总部在中国大陆的第一副主席和第二副主席,使之有权威、有外援地领导国内工作。
第二十二条:总部常委会会议由总部主席召集。常委会应有定期开会制度。每一位常委都可以要求主席临时召开常委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总部常委会向党代会负责,如有五名以上党代会代表提出的督促、批评、质询意见,常委会必须做出回应。
第二十四条:总部常委会成员如果出现严重违纪或较大工作失误,可由常委会投票决议做出通报批评,此类决议的表决必须以常委会多数票通过方为有效;通报批评决议须经总部监察会审议通过方能实行。
第二十五条:对常委会成员的弹劾或罢免,必须经总部委员会会议或常委会、监委会和顾问团的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对此类决议的表决必须以联席会议所有成员的过半数赞成方为有效。
第八章 总部主席和副主席
第二十六条: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副主席按选举时得票数多少确定第一副主席和第二副主席;如果得票数相同,由主席确定第 一副主 席和第二副主席。总部行政领导顺位为:总部主席、总部第一副主席、总部第二副主席。总部主席是全党代表,副主席协助主席主持总部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总部主席、两名总部副主席由党代会直选产生。
总部主席候选人资格必须是单一党籍、无其他组织身份的,须公开承诺任内和离任两年内不得利用党有形资源或无形资源为其个人或其他政治组织服务。
总部主席、副主席在任职期间不得涉及借用本党政治声誉获得经济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总部主席职权如下:
1、主持总部工作,和国内党组织和同仁进行经常性的沟通;
2、负责召集总部常委会会议和总部委员会会议;
2、提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各功能委员会的负责人,交总部常委会批准;
3、代表本党开展与各国政府、政党的外交活动,以及与其他民运组织的交流。
总部主席可以在需要时委托副主席主持常委会会议或主持总部工作。
第九章 总部监察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总部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察会”)负责监察党纪和调解党内矛盾。监察会由三人组成,设监察长和副监察长各一人。
总部监察委员会监察长和其他成员均由党代会选举产生。监委会监察长在任职期间不得涉及借用本党政治声誉获得经济利益的活动。
总部监察会副监察长由总部主席和监委会监察长共同提名,并且经总部常委会表决过半数通过。如果被提名的人选不能获得常委会过半数的赞成票,总部主席和监察长必须另行提名。
第三十条:总部监察委员会监察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监委会会议。总部监察会实行一人一票的集体裁判制。表决如果出现双方均等时,监察会监察长有最后裁判权。监察会每个成员都有权建议召开监察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总部监察会主要负责对总部各机构和总部成员的党纪监察,也对总部机构内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地方党部的违纪事件和纠纷一般由当地 党部的 监察会处理,若发生难以处理的问题也可以提交总部监察会裁决。总部常委会和秘书处若发现地方党部负责人有违反党纪的行为,可将案件提交总部监察会处理。党 内纠纷各方的组织或个人必须配合监察会的调解活动,服从调解意见。
第三十二条:总部监察会对总部常委会成员的处分意见必须经总部常委会表决通过方得执行。
第十章 总部顾问团
第三十三条:总部顾问团是总部的智库机构,由总部常委会聘请资深党员和资深民运人士担任顾问。
第三十四条:总部顾问团主席、副主席由主席提名、两位副主席同意。总部常委会成员和离任的前主席、前副主席、前常委对顾问人选有推荐权。
第十一章 秘书处
第三十五条:总部秘书处在总部常委会领导下处理总部的日常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秘书组成。
第三十六条:总部秘书长由总部主席提名,经总部常委会表决以过半数票通过批准。
副秘书长若干名,由总部主席和秘书长共同提名,经总部常委会讨论批准。若有不同意见,须经常委会投票表决以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如果总部常委会要表决罢免秘书长,必须先提交监察委员会审议,再由总部常委会表决以过半数票通过方能执行。副秘书长的罢免则由总部常委会以多数票表决通过即可。
第十二章 总部的功能部门和临时机构
第三十七条:总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的功能性委员会。功能委员会的负责人由主席、副主席商议决定。
第三十八条:总部常委会可根据需要设置各种临时应急机构。
第十三章 地区党部
第三十九条:中国民主党的地方党部是党的基石,其名称为: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某地区党部或海外某国党部。在必要时,经有关各国党部的同意,可建立该大洲的联合党部,设召集人。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在台湾的机构为总部驻台办事处,不介入台湾内部的政治事务。
第四十条:在不违反中国民主党党章、党纲原则以及党的现阶段党章海外暂行条例的前提下,海外各国家和地区的党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制定自己的地方党部章程,建立该地区的基层组织。
第十四章 党的纪律
第四十一条:中国民主党党员以及各级党组织,在党内对党的纲领、路线、策略、政策及主要干部言行等等,均可以自由讨论、批评,但不得以匿名方式进行攻击或者捏造谣言攻击。违纪者,交监察会处理。
第四十二条:在册党员及各级党组织,不得以见解或意见不同而拒绝服从党的决议、或参加违反党的决议的活动;不得未获批准擅自向党外公开党内的矛盾事件。违者要交监委会处理。
第四十三条:地方党部之决议、活动,如有违反党章、党纲、现阶段党章海外暂行条例之处,总部有权撤销该决议和活动。
第四十四条:党的各级组织机构会议,实行“言无不尽,言者无罪”的原则。除公告部分,任何人不得擅自公开会议记录和泄露会议情况。会议记录只供决策 参考, 全部存档,二十年内不得解密。与会者有权借阅,修改记录的意见应以书面的方式提出,经会议出席者过半同意,方可修改、或将修改意见并存档案内。任何人假手 会议记录,指控任何与会者皆是违纪行为。
第四十五条:海外党员必须遵守所在国法律。凡违反所在国法律被判六个月以上徒刑的在册党员,将自动被开除党籍。
第十五章 财政
第四十六条:党的经费来源如下:
(一)在册党员缴纳的党费和捐款;党费的具体数额由各地党部自行决定;
(二)各种政治性或非政治性捐献、基金会补助、企业和私人捐款;但是,不得接受附加有违党章、党纲的政治条件的捐献;
(三)海外获得的不带政治条件的捐款;
(四)党营企业的正当合法收入;
(五)各级党组织活动获得的正当合法收入。
第四十七条:党内经费的使用,原则上由各级党组织自行掌握。但在需要时地方党部应向总部捐款。各级党组织对经费的使用必须在党内公开化、透明化,绝 对禁止 公款私用。监察会有权查询总部和地方党部的财政状况。但是,有权知情党内财政情况者不得将党内财政资料外泄,违者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应受处分。
第十六章 照顾国内党员
第四十八条:国内党员和同仁因为民运和争取民权而被迫害的,本党有以各种形式营救、声援、照顾其生活和家属生活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党员为了便于工作,可以在国内不承认自己的党员身份,以后离开险境后又可以合法自动恢复其党员身份,其工作资历和评价不受影响。
第五十条:党希望国内的中国民主党人以及参与本党工作的民运人士、维权人士尽可能留在中国大陆,为民主民权事业而奋斗。但是,对于受迫害并且已经流亡到海外的国内中国民主党人以及参与党工作的民运人士、维权人士,总部应给予各方面的关心帮助和政治上的保护。
第五十一条: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的各级组织原则上不对在中国大陆的任何人进行证实政治身份事宜。
第十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党党旗为红蓝双十字星旗,具体图案为上蓝下红双色,白色双十字星位于党旗蓝色上半部的左侧。党徽也遵此图案。
第五十三条:现阶段党章海外暂行条例的修改,必须经总部委员会会议通过批准。
第五十四条:自本条例通过之日起,2007年通过的《中国民主党党章》的附件:《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海外)组织条例》即行废止。
第五十五条:若中国大陆开放党禁,本条例在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筹委会成立之后自动废止。
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
中国民主党章程
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委会(草案)
根据严家祺先生九八年九月二十日起草的章程修改
中国人民争取民主已有一百多年历史了。辛亥革命推翻了皇权帝制。在辛亥革命后,中国曾出现过短暂民主。由于专制制度蒂固根深,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 党统治中国时期,专制制度只是改变了形式,传统王朝的“家天下”为“一党专政”的“党天下”所代替。中国民主党的首要目标是,在中国结束“一党专政”,建 立分权制衡的民主宪政。
中国民主党的基本纲领是:
(一)维护基本人权,建立法治秩序。
(二)保障私有财产,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
(三)根治腐败政治,建立高效、廉洁政府。
(四)维护社会公正,建立全民的社会安全制度。
(五)发展全民教育,建立开放的教育体系,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六)植树造林,加强环境保护,绿化中国。
(七)确立人民与文官政府对军队的控制权,政党退出军队,军队保持政治中立,在“军队国家化”的基础上,建设现代化国防。
(八)尊重各民族的宗教、文化传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充分自治”或“高度自治”。与现有的各少数民族一起,形成现代、文明、和睦共处的中华民族。
(九)发展台海两岸之间的友好联系,在民主、对等和互惠的基础上,推动中国的和平统一。
(十)把中国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维护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
中国民主党希望与中国执政党及其他政党共同努力,以修宪和制宪的两个阶段,实现政治制度的和平转型,结束中国一党专政的历史。并进而愿意和中国其他政党, 在遵守宪法条款、互相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良性竞争和合作,依靠中国人民,把中国建设成为自由民主、社会公正、富强文明、多元统一的现代化国家。
第一章 党员
第一条: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旅居海外的侨民,认同党的目标和纲领,志愿遵守党的章程的规定,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党。党员入党办法另订。
第二条:每一个党员都隶属于党的一个组织。
第三条:党员义务如下:
(一)遵守党的章程,服从组织决议。
(二)宣扬党的纲领,争取民众支持。
(三)参与组织活动,承担党的工作。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五)介绍优秀人才加入中国民主党。
(六)缴纳党费。
第四条:党员权利如下:
(一)依据党的章程,行使党内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在党内会议有发言、提案及表决之权利。
(三)为参与全国与地方选举,有接受党的提名与
支持之权利。
(四)对党的工作有建议和获得资讯之权利。
(五)对违反党章的党员,有检举、控告和依据章程,对选举产生的领导人行使罢免权的权利。
(六)对党组织给予自己的处分有申辩、提出请求、申诉和要求有关组织给以答复的权利。
第五条:党员有退党自由,但必须以书面向其所属的党组织提出。
第二章 组织原则与组织结构
第六条:中国民主党按民主方式组织并运作:
(一)组织决议以多数决定为原则,但重大事项需经出席人数三分之二通过。
(二)上级权力组织应由党员直选或下级组织代表组成。
(三)党的各级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均由无记名单记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四)党的各级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必须定期向组织报告工作。
第七条:党的组织分区域组织、直属组织和海外组织三种。区域组织分中央、省(包括直辖市、自治区)、县市(包括市辖区)、乡镇四级。在自治区,可增加自治州一级。党的中央党部、党员的组织为党的直属组织。
在现阶段,党的海外组织划分为欧洲、美东、美西、澳洲、日本等党部,这是暂时的、特殊的组织层次,按具体情况设置,不能与国内的四级组织类比。必要时可设立海外临时总部。一旦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由大会决定海外组织的取舍和定位。
第八条:中国民主党是否设立香港、澳门和台湾党部,在时机成熟时另行决定。
第九条:党员超过一百人的区域组织,应设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人数少于一百人的地方,设立党员全体会议。过本区域全体党员半数的会议,才能称为党员全体会议,否则只能称为党员会议。
各级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全体会议,为本区域党组织的权力机关。
第十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分选举产生代表和当然代表两类。民意代表(人大代表或议员)和上届委员会委员为当然代表。除上述两类当然代表外,党的 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均由选举产生。 通讯投票(电话、传真、电脑网路投票)不能代替选举。第十一条:中国民主党党员,如有三人或三人以上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或议员,应成立中国民主党“人大” 或“议会党团”。
第三章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国民主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每隔两年由全国委员会召集一次。必要时经党的全国委员会决议,或二分之一以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应召集党的临时全国代表会议。
全国代表大会或临时全国代表会议不设分会场,由聚集在同一地点的代表组成。电话、传真和电脑网路会议均不能代替集会。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全国代表大会可以延期举行。
第十三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由以下成员组成:
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选出之代表。
②直属党部选出之代表。
③海外党部选出之代表(在中国民主党成立初期阶段,可以暂缺)。
④上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监察委员、秘书长。
⑤现任全国人大代表党员或议员党员。
前三项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后二项代表人数,其名额按选举办法分配。
第十四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职权如下: (一)修改或制定党的纲领和章程。
(二)听取和审查全国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或罢免党的领导机构,包括全国委员会直选委员、党的主席、副主席、监察委员会。
(四)就涉及全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或决定。
第四章 中央党部
第十五条:党的中央党部是指党的全国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党的中央秘书处和其他中央机构。
第十六条:党的全国委员会由两部分委员组成:第一部分由各省(包括直辖市、自治区)党部主席或相当于主席的负责人组成。第二部分全国委员会委员由全 国代表大会直选产生。全国委员会委员人数视党的发展情况,由筹备委员会和上届全国委员会决定。党主席、副主席兼任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委员会每届 任期两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后举行,全国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第十七条:党的全国委员会会议由党的主席召集。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国内党的工作,指导海外党部的党务。
第十八条:中央党部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党的主席任免,其任期和主席相同。
第十九条:中央党部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党的主席在直选的全国委员会委员中任命。
第二十条: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由十一至十七人组成,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直选产生,每届代表大会改选一半左右人选。监察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中央监察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监督全国委员会、党的主席、副主席、中央秘书处和其他中央机构的工作。
(二)审议全国委员会、党的主席等的决定是否符合党章。
(三)监督中央党部财务。
(四)调解和仲裁党内重大纠纷。
(五)有关监察事务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地方党部
第二十一条:在不违反中国民主党纲领和章程的前提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以按照本地区的特点制定自己的章程,建立地方党部和基层组织。
第二十二条:在竞选全国人大代表或议员,以及竞选全国性公职人员事务上,地方党部必须服从中央党部的统一安排。
第六章 党的纪律
第二十三条:中国民主党党员和各级组织,在党内对党的纲领、路线、策略、政策及主要干部言行,均可自由讨论、批评。党员及各级组织不得以见解或意见不同而拒绝服从党的决议、决定或拒绝参加活动。
第二十四条:省级组织之决议、活动,如违反党章和党的政策,中央党部有权撤销该决议和活动。如省级组织不服,可向中央监察委员会提出申诉,由中央监察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党员之言行如违反党章、党的决议或破坏党的名誉,党员所在组织应予以适当处分。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由党的全国委员会制定。
第七章 经费
第二十六条:党的经费来源如下:
(一)党员缴纳的党费;
(二)非政治性组织、企业和私人捐款。
(三)国外非政府组织、不带政治条件的捐款。
(四)党营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中国民主党创党党员之入党手续及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集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二八条:本党章经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党章之修改须经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出席人数三分之二通过。
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委会(草案)
根据严家祺先生九八年九月二十日起草的章程修改
中国人民争取民主已有一百多年历史了。辛亥革命推翻了皇权帝制。在辛亥革命后,中国曾出现过短暂民主。由于专制制度蒂固根深,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 党统治中国时期,专制制度只是改变了形式,传统王朝的“家天下”为“一党专政”的“党天下”所代替。中国民主党的首要目标是,在中国结束“一党专政”,建 立分权制衡的民主宪政。
中国民主党的基本纲领是:
(一)维护基本人权,建立法治秩序。
(二)保障私有财产,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
(三)根治腐败政治,建立高效、廉洁政府。
(四)维护社会公正,建立全民的社会安全制度。
(五)发展全民教育,建立开放的教育体系,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六)植树造林,加强环境保护,绿化中国。
(七)确立人民与文官政府对军队的控制权,政党退出军队,军队保持政治中立,在“军队国家化”的基础上,建设现代化国防。
(八)尊重各民族的宗教、文化传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充分自治”或“高度自治”。与现有的各少数民族一起,形成现代、文明、和睦共处的中华民族。
(九)发展台海两岸之间的友好联系,在民主、对等和互惠的基础上,推动中国的和平统一。
(十)把中国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维护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
中国民主党希望与中国执政党及其他政党共同努力,以修宪和制宪的两个阶段,实现政治制度的和平转型,结束中国一党专政的历史。并进而愿意和中国其他政党, 在遵守宪法条款、互相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良性竞争和合作,依靠中国人民,把中国建设成为自由民主、社会公正、富强文明、多元统一的现代化国家。
第一章 党员
第一条: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旅居海外的侨民,认同党的目标和纲领,志愿遵守党的章程的规定,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党。党员入党办法另订。
第二条:每一个党员都隶属于党的一个组织。
第三条:党员义务如下:
(一)遵守党的章程,服从组织决议。
(二)宣扬党的纲领,争取民众支持。
(三)参与组织活动,承担党的工作。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五)介绍优秀人才加入中国民主党。
(六)缴纳党费。
第四条:党员权利如下:
(一)依据党的章程,行使党内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在党内会议有发言、提案及表决之权利。
(三)为参与全国与地方选举,有接受党的提名与
支持之权利。
(四)对党的工作有建议和获得资讯之权利。
(五)对违反党章的党员,有检举、控告和依据章程,对选举产生的领导人行使罢免权的权利。
(六)对党组织给予自己的处分有申辩、提出请求、申诉和要求有关组织给以答复的权利。
第五条:党员有退党自由,但必须以书面向其所属的党组织提出。
第二章 组织原则与组织结构
第六条:中国民主党按民主方式组织并运作:
(一)组织决议以多数决定为原则,但重大事项需经出席人数三分之二通过。
(二)上级权力组织应由党员直选或下级组织代表组成。
(三)党的各级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均由无记名单记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四)党的各级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必须定期向组织报告工作。
第七条:党的组织分区域组织、直属组织和海外组织三种。区域组织分中央、省(包括直辖市、自治区)、县市(包括市辖区)、乡镇四级。在自治区,可增加自治州一级。党的中央党部、党员的组织为党的直属组织。
在现阶段,党的海外组织划分为欧洲、美东、美西、澳洲、日本等党部,这是暂时的、特殊的组织层次,按具体情况设置,不能与国内的四级组织类比。必要时可设立海外临时总部。一旦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由大会决定海外组织的取舍和定位。
第八条:中国民主党是否设立香港、澳门和台湾党部,在时机成熟时另行决定。
第九条:党员超过一百人的区域组织,应设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人数少于一百人的地方,设立党员全体会议。过本区域全体党员半数的会议,才能称为党员全体会议,否则只能称为党员会议。
各级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全体会议,为本区域党组织的权力机关。
第十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分选举产生代表和当然代表两类。民意代表(人大代表或议员)和上届委员会委员为当然代表。除上述两类当然代表外,党的 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均由选举产生。 通讯投票(电话、传真、电脑网路投票)不能代替选举。第十一条:中国民主党党员,如有三人或三人以上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或议员,应成立中国民主党“人大” 或“议会党团”。
第三章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国民主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每隔两年由全国委员会召集一次。必要时经党的全国委员会决议,或二分之一以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应召集党的临时全国代表会议。
全国代表大会或临时全国代表会议不设分会场,由聚集在同一地点的代表组成。电话、传真和电脑网路会议均不能代替集会。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全国代表大会可以延期举行。
第十三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由以下成员组成:
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选出之代表。
②直属党部选出之代表。
③海外党部选出之代表(在中国民主党成立初期阶段,可以暂缺)。
④上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监察委员、秘书长。
⑤现任全国人大代表党员或议员党员。
前三项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后二项代表人数,其名额按选举办法分配。
第十四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职权如下: (一)修改或制定党的纲领和章程。
(二)听取和审查全国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或罢免党的领导机构,包括全国委员会直选委员、党的主席、副主席、监察委员会。
(四)就涉及全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或决定。
第四章 中央党部
第十五条:党的中央党部是指党的全国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党的中央秘书处和其他中央机构。
第十六条:党的全国委员会由两部分委员组成:第一部分由各省(包括直辖市、自治区)党部主席或相当于主席的负责人组成。第二部分全国委员会委员由全 国代表大会直选产生。全国委员会委员人数视党的发展情况,由筹备委员会和上届全国委员会决定。党主席、副主席兼任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委员会每届 任期两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后举行,全国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第十七条:党的全国委员会会议由党的主席召集。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国内党的工作,指导海外党部的党务。
第十八条:中央党部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党的主席任免,其任期和主席相同。
第十九条:中央党部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党的主席在直选的全国委员会委员中任命。
第二十条: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由十一至十七人组成,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直选产生,每届代表大会改选一半左右人选。监察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中央监察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监督全国委员会、党的主席、副主席、中央秘书处和其他中央机构的工作。
(二)审议全国委员会、党的主席等的决定是否符合党章。
(三)监督中央党部财务。
(四)调解和仲裁党内重大纠纷。
(五)有关监察事务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地方党部
第二十一条:在不违反中国民主党纲领和章程的前提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以按照本地区的特点制定自己的章程,建立地方党部和基层组织。
第二十二条:在竞选全国人大代表或议员,以及竞选全国性公职人员事务上,地方党部必须服从中央党部的统一安排。
第六章 党的纪律
第二十三条:中国民主党党员和各级组织,在党内对党的纲领、路线、策略、政策及主要干部言行,均可自由讨论、批评。党员及各级组织不得以见解或意见不同而拒绝服从党的决议、决定或拒绝参加活动。
第二十四条:省级组织之决议、活动,如违反党章和党的政策,中央党部有权撤销该决议和活动。如省级组织不服,可向中央监察委员会提出申诉,由中央监察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党员之言行如违反党章、党的决议或破坏党的名誉,党员所在组织应予以适当处分。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由党的全国委员会制定。
第七章 经费
第二十六条:党的经费来源如下:
(一)党员缴纳的党费;
(二)非政治性组织、企业和私人捐款。
(三)国外非政府组织、不带政治条件的捐款。
(四)党营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中国民主党创党党员之入党手续及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集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二八条:本党章经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党章之修改须经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出席人数三分之二通过。
Sunday, July 8, 2012
浙江筹备委员会的成立宣言
编
者按:1998年6月25日,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的王东海,王有才,林辉向浙江民政厅递交了组建中国民主党的申请,并发表了公开宣言。这是中国民主
党组党运动第一篇公开的重要文献。当我们在筹备一大的时候很需要认真回顾这个公告,为未来的党章从中吸取必要的元素。
王东海
王有才
林辉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成立
公开宣言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鉴于任何人都无权以暴力维持自己对另一些人的统治,而这种现象在我们的 社会依然存在;鉴于现代文明、理性已经传遍全世界,而封建专制和愚朽的 阴霾还在笼罩着我们的社会;鉴于人性还存在种种弱点,遏止政治独裁和政 治腐败是一场永久的正义斗争;鉴于广大民众需要有自己的政治组织和政治 代言人;鉴于公民的结社自己是公民与生俱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我们一批来自于社会各界、愿意贡献出自己年华的志士,为了弘扬自由、民主、 正义、和平,兹商成立中国民主党。
中国民主党坚信:一切政治权力只能来自于公众、服务于公众;政府只能根据公众的意志而产生,依照公众的意志来运作,为公众的利益服务;政府是 公众的服务者,而不是公众的支配者。
中国民主党坚信:政府必须建立在公众的自觉同意之上,建立在自由的、公正的、直接的民主选举之上,谴责任何形势的选举操纵和选举作弊,坚决反对新闻出版垄断,反对任何既得利益集团以暴力和经济威胁实行愚民政策。
中国民主党强烈谴责统治集团以暴力镇压政治反对派的行为,强烈谴责对被关押的持不同政见者施以酷刑和劳改做法、强烈要求当局释放一切因持不同政见而 被关押的人士。中国民主党认定:任何以暴力和暴力威慑获得的统治权力均不具有合法性,中国民主党将力求根除一切以政治权力获取经济利益和个人享受的社会寄 生现象。
中国民主党坚信:[世界人权宣言]的各项人权内容均为人类与生俱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中国民主党将始终与侵犯人权的行为作斗争。
中国民主党反对任何形式的政治垄断和经济垄断,倡导以公正的政治竞争和经济竞争,促进政治运作和经济发展的廉洁高效。中国民主党倡导有序的社会变革,反对混乱和打砸抢,反对以暴力对抗 暴力。
中国民主党以非暴力的、和平的、理性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提倡以文明对话方式解决任何 争端和分岐,反对恐怖活动。
中国民主党的宗旨是:实现直接民主选举,建立宪政民主政治体制。建立政治分权机制。使政治权利互相制约,并确保其能进行良性循环,使任何个人和任何 集团,都无法将权力建立在暴力之上,实行军队国家化,彻底铲除产生政治独裁和政治腐败的土壤,使中华民族彻底摆脱强权暴政。
中国民主党党内实行直接的民主选举制度,党的各级委员会和负责人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党的全国委员会是全体党员的服务机关。
中国民主党吸纳一切赞成、支持党的纲领和宗旨并愿意作出贡献的人进入党内,团结、联合一切赞 成党的政治目标和政策的人士。
中国民主党号召全国各地民主运动人士,加入中国民主党,筹备和成立中国民主党的各省市地方委会,并选派代表,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组建全国委员会。
中国民主党 浙江筹备委员会 于杭州
王有才,王东海,林辉
王东海
王有才
林辉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成立
公开宣言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鉴于任何人都无权以暴力维持自己对另一些人的统治,而这种现象在我们的 社会依然存在;鉴于现代文明、理性已经传遍全世界,而封建专制和愚朽的 阴霾还在笼罩着我们的社会;鉴于人性还存在种种弱点,遏止政治独裁和政 治腐败是一场永久的正义斗争;鉴于广大民众需要有自己的政治组织和政治 代言人;鉴于公民的结社自己是公民与生俱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我们一批来自于社会各界、愿意贡献出自己年华的志士,为了弘扬自由、民主、 正义、和平,兹商成立中国民主党。
中国民主党坚信:一切政治权力只能来自于公众、服务于公众;政府只能根据公众的意志而产生,依照公众的意志来运作,为公众的利益服务;政府是 公众的服务者,而不是公众的支配者。
中国民主党坚信:政府必须建立在公众的自觉同意之上,建立在自由的、公正的、直接的民主选举之上,谴责任何形势的选举操纵和选举作弊,坚决反对新闻出版垄断,反对任何既得利益集团以暴力和经济威胁实行愚民政策。
中国民主党强烈谴责统治集团以暴力镇压政治反对派的行为,强烈谴责对被关押的持不同政见者施以酷刑和劳改做法、强烈要求当局释放一切因持不同政见而 被关押的人士。中国民主党认定:任何以暴力和暴力威慑获得的统治权力均不具有合法性,中国民主党将力求根除一切以政治权力获取经济利益和个人享受的社会寄 生现象。
中国民主党坚信:[世界人权宣言]的各项人权内容均为人类与生俱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中国民主党将始终与侵犯人权的行为作斗争。
中国民主党反对任何形式的政治垄断和经济垄断,倡导以公正的政治竞争和经济竞争,促进政治运作和经济发展的廉洁高效。中国民主党倡导有序的社会变革,反对混乱和打砸抢,反对以暴力对抗 暴力。
中国民主党以非暴力的、和平的、理性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提倡以文明对话方式解决任何 争端和分岐,反对恐怖活动。
中国民主党的宗旨是:实现直接民主选举,建立宪政民主政治体制。建立政治分权机制。使政治权利互相制约,并确保其能进行良性循环,使任何个人和任何 集团,都无法将权力建立在暴力之上,实行军队国家化,彻底铲除产生政治独裁和政治腐败的土壤,使中华民族彻底摆脱强权暴政。
中国民主党党内实行直接的民主选举制度,党的各级委员会和负责人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党的全国委员会是全体党员的服务机关。
中国民主党吸纳一切赞成、支持党的纲领和宗旨并愿意作出贡献的人进入党内,团结、联合一切赞 成党的政治目标和政策的人士。
中国民主党号召全国各地民主运动人士,加入中国民主党,筹备和成立中国民主党的各省市地方委会,并选派代表,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组建全国委员会。
中国民主党 浙江筹备委员会 于杭州
王有才,王东海,林辉
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
作者: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
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庆祝中国民主党组党13周年聚会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
二00六年九月第四次修改讨论稿
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
二00六年九月第四次修改讨论稿
序言
鉴于公民需要有自己的政治组织和政治代言人;鉴于公民的结社自由是公民与生俱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我们——一批来自于社会各界,愿意贡献出自己 年华的公民,为了捍卫人权,自由,正义,实现宪政,民 主,法治,反对权力腐败,推动提升直接选举,确立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之原则,确保各级政权和平选举更替,协商成立中国民主党。
中国民主党组织应是中国民主党成员和同事的参与活动平台,也是中国民主党支持者的参与活动平台,这一方面是为了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转型之前中国民主 党每个党的成员的安全,同时让中国民主党的每个党员、同事、朋友和支持者学习民主政治的真正的基本运作方式,掌握民主政治的精神,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党 权政治,遏制权谋、个人崇拜,防止投机政客玩弄所谓民运政治。
中国民主党的基本目标口号如下:捍卫人权自由,维护社会公正,实行市场经济,保护私有产权,立基法治共和, 推动政党政治,实现宪政民主,推广普世正义。(请朋友们补充其他关键要素。)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中国民主党以宪政民主为信念,讨回和捍卫人民与生俱来的各项人身、经济、社会及政治权利,争取民意之支持,以期刷新与改进各种制度和机构,把中国建设成一个文明的、主权真正属于人民的法治社会。
第二条 中国民主党以公共福利为规范,研究、制订和实施基于个人创意、公平竞争与 企业自由的市场经济体系。
第三条 中国民主党以中华民族利益为重,立足于人类希求和平与自由的普遍正义,独立自主地处理与调整国际关系。
第四条 中国民主党处理党内事务的一切权力,由下而上来自于每个党员结社权利的自觉授让。各级党组织的权力不得侵犯依党章规定之党员基本权利,亦不得侵犯依国法规定之公民基本权利。
第二章 政治目标
第五条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的各项人权内容均为人类与生俱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中国民主党维护公民政治权利和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捍卫公民人身、言论、出版、通讯、游行、集会、结社和信仰等世界公认的各项自由人权。
第六条 人人生而平等,为保护及协调公民的各项个人和社会权利,以良善宪法为基础的各种法律是代表正义原则和全民公意之契约。法律决不是少数凭籍谎言和恐怖,自诩 为统治阶级或其代表的意志,更不是他们奴役和镇压广大民众的依据。中国民主党实践宪政民主,反对任何形式的特权专政。
第七条 一切政治权力只能来源于民众,并服务于民众。政府必须建立在自由的、直接的民主选举之上。中国民主党积极推进由下而上各级政府负责人及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直接民主竞选机制,反对任何形式的操纵选举和选举舞弊。
政党的和平竞争是现代民主选举制度的基础,中国民主党促成《政党法》早日确立,使政党政治有法可依。中国民主党尊重其他政党的合法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一党专制,力求根除一切以政治权力获取经济利益和个人享受的社会寄生现象。
第八条 分权制衡及任期制是现代社会遏制腐败和杜绝专制复辟的重要保障。中国民主党谋求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反对任何政党和个人凌驾于三权之上的政治垄断和独裁行为,彻底防止当权者个人的决策错误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危害的可能性。
第九条 中国民主党坚决反对一切以暴力获取与维护权力的行为。
推动军队国家化、警察相对于政党中立化,确立人民直接选举出的文官政府对军队的控制权,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国防现代化建设。
中国民主党谋求精简、高效、廉洁、稳定和非党派化的公务员制度,以确保减轻人民负担,并为人民提供完善的政府服务(包括警察治安)。
第十条 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福祉和社会公正的前提下,中国民主党主张经济资源的私有化和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联合化,主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反对任何形式的经济垄断。谋求公民在经济上的自立和自主,保障其生存和发展权,消除其对强权的奴属性。
第十一条 中国民主党主张地方性事务地方自治。
中国民主党尊重与维护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文化传统,尊重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自治,反对民族间的暴力冲突,反对分裂国家。
发展台海两岸之间的友好联系,在对等、互惠的基础上推动祖国的和平统一。
第十二条 中国民主党反对任何来自政府的及民间的恐怖和暴力行动,倡导有序的社会变革,维护社会稳定。中国民主党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倡导以文明对话的方式解决任何争端和分歧。
第三章 党的成员
第十三条 凡认同党的纲领和政治目标的中国公民,则具备党员的基本条件,只要有自主意愿同意,经登记可自动成为党的成员。简称党员,同事。
第十四条 党的成员登记应验明身份证,工作单位或常住地址;登记通讯联络地址。
第十五条 党员的权利如下:
一 依据党的章程,行使党内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 在党内对党的纲领、政策及主要信托成员(既责任人)的言行,均可自由讨论、批评。在党内会议有发言、提案及表决之权利。
三 为参加全国和地方选举,有接受党的提名与支持之权利。此种提名,由党内竞选产生。每一选区经过党内竞选后,应产生等于或少于法定被选举名额的候选人。
四 对党的工作有获得资讯之权利。
五 对违反党章的党的成员,有检举、控告和依据章程,对竞选产生的责任人行使罢免的权利,。
六 对党组织给予自己的处分有申辩、提出请求、申诉和要求有关组织给以答复的权 利。
第十六条 党员的义务如下:
一 遵守党的章程,参与组织活动,。
二 宣扬党的纲领,争取民众支持。
三 介绍优秀人才加入中国民主党,自愿缴纳党费,遵守党的财务纪律,清正廉洁。
四 在国家立法机关成员和各级公职人员的选举中,支持本党人选。
五 在遭受政治迫害的非常时期,允许党员本人行为作出妥协甚至宣布退党,但不得出卖党的组织和其他同志,不得牵连无辜群众。
第十七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在正常情况下必须以书面提出;经个人和组织重新认同,曾退党之人有权再次加入中国民主党。
第十八条 党员之言行如违反党章、党的决议或破坏党的名誉,该党员所在的组织可内部讨论做工作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并无法纠正的,应予登报说明,并予以退党。
第十九条 当选国家立法机关成员和各级民选公职人员(既政务员)的民主党成员,当推动与本党政策相吻合的立法及其贯彻执行。军队及非选任公务员中的党员,当成为遵守与执行国法的典范,不得利用职权偏袒本党。
第四章 全国组织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组织既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制定政策草案,竞选推举提名党的全国政务候选人。全国代表大会应推选任命全国委员会自愿义工委员以及全国监察委员会自愿义工委员。
第二十一条 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一 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代表人数表决通过,制定或修改党的纲领和章程。
二 听取和审查全国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报告。
三 选举或罢免党的全国委员会义工委员和全国监察委员会义工委员。
四 通过党内竞选,确立参加全国政治大选的本党全国政务候选人。
五 就涉及全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或决定。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由以下成员组成:
一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选派出之代表。
二 全国委员会义工委员。
三 经民众选举产生,时任全国人大代表或国会议员的党的成员。
四 经民众选举产生,时任和上届选任省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党的成员。
五 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内初选,为全国大选而竞选本党提名的可能候选人(具体细则另行拟订)。
第二十二条 全国委员会主要负责筹备下届全国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 由全国委员会事先登记确立,并分发邀请函,任何其他自愿积极参加的义工,民主党的积极支持者均可参加大会,但无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全国代表大会各省、区、直辖市代表人数基数为两人,其余按各省、区、直辖市登记党的成员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名额由全国委员会征求各省级委员会意见建议统计事先确定。
第二十五条 全国代表大会或临时全国代表会议不设分会场,由聚集在同一地点的代表组成,电话、传真和电脑网络会议不能作为替代方式。在受到严重打压时,全国代表大会可以延期举行。
第二十六条 全国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其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是党的政策和政治目标的常设执行机关,领导全国党务工作,对重要事务进行集体决策。在大选年,筹备组织联络安排全国代表大会。
第二十七条 全国委员会委员由全国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委任期为两年。委员人数视党的发展情况,由上届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全国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持人主持,亦可由三分之一委员联署召集。
第二十八条 全国委员会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主持人,由主持人提名两位副主持人人选(非委员会人选)经全国委员会多数通过,主持人相当于义工主持人。副主持人要支持配合主持人的工作(条件许可应发工资)。
第二十九条 全国委员会主持人任期两年, 可通过正当程序更换。全国委员会主持人不能作为本届和下届本党全国政务提名候选人。
第三十条 党的全国监察委员会由十五人组成,设首席监察员一人,人选均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每两年改选一半。首席监察员为监察委员会的主持人 (年龄45岁以上),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任命。全国委员会首席监察员不能作为本届和下届本党全国政务提名候选人。
第三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 监督全国委员会及主持人的工作,定期向全国代表大会汇报,并向全国委员会及其主持人,各个省级代表大会,各省级委员会通报。
二 审议全国委员会、秘书长等的决定是否符合党章。
三 监督党内财务状况。
四 调解和仲裁党内重大纠纷。
五 应全国代表大会或全国委员会以及各省级地方委员会的要求,调查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 有关监察事务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全国监察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提议,全国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决议,可以在任期内罢免全国委员会主持人的职位。
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庆祝中国民主党组党13周年聚会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
二00六年九月第四次修改讨论稿
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
二00六年九月第四次修改讨论稿
序言
鉴于公民需要有自己的政治组织和政治代言人;鉴于公民的结社自由是公民与生俱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我们——一批来自于社会各界,愿意贡献出自己 年华的公民,为了捍卫人权,自由,正义,实现宪政,民 主,法治,反对权力腐败,推动提升直接选举,确立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之原则,确保各级政权和平选举更替,协商成立中国民主党。
中国民主党组织应是中国民主党成员和同事的参与活动平台,也是中国民主党支持者的参与活动平台,这一方面是为了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转型之前中国民主 党每个党的成员的安全,同时让中国民主党的每个党员、同事、朋友和支持者学习民主政治的真正的基本运作方式,掌握民主政治的精神,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党 权政治,遏制权谋、个人崇拜,防止投机政客玩弄所谓民运政治。
中国民主党的基本目标口号如下:捍卫人权自由,维护社会公正,实行市场经济,保护私有产权,立基法治共和, 推动政党政治,实现宪政民主,推广普世正义。(请朋友们补充其他关键要素。)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中国民主党以宪政民主为信念,讨回和捍卫人民与生俱来的各项人身、经济、社会及政治权利,争取民意之支持,以期刷新与改进各种制度和机构,把中国建设成一个文明的、主权真正属于人民的法治社会。
第二条 中国民主党以公共福利为规范,研究、制订和实施基于个人创意、公平竞争与 企业自由的市场经济体系。
第三条 中国民主党以中华民族利益为重,立足于人类希求和平与自由的普遍正义,独立自主地处理与调整国际关系。
第四条 中国民主党处理党内事务的一切权力,由下而上来自于每个党员结社权利的自觉授让。各级党组织的权力不得侵犯依党章规定之党员基本权利,亦不得侵犯依国法规定之公民基本权利。
第二章 政治目标
第五条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的各项人权内容均为人类与生俱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中国民主党维护公民政治权利和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捍卫公民人身、言论、出版、通讯、游行、集会、结社和信仰等世界公认的各项自由人权。
第六条 人人生而平等,为保护及协调公民的各项个人和社会权利,以良善宪法为基础的各种法律是代表正义原则和全民公意之契约。法律决不是少数凭籍谎言和恐怖,自诩 为统治阶级或其代表的意志,更不是他们奴役和镇压广大民众的依据。中国民主党实践宪政民主,反对任何形式的特权专政。
第七条 一切政治权力只能来源于民众,并服务于民众。政府必须建立在自由的、直接的民主选举之上。中国民主党积极推进由下而上各级政府负责人及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直接民主竞选机制,反对任何形式的操纵选举和选举舞弊。
政党的和平竞争是现代民主选举制度的基础,中国民主党促成《政党法》早日确立,使政党政治有法可依。中国民主党尊重其他政党的合法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一党专制,力求根除一切以政治权力获取经济利益和个人享受的社会寄生现象。
第八条 分权制衡及任期制是现代社会遏制腐败和杜绝专制复辟的重要保障。中国民主党谋求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反对任何政党和个人凌驾于三权之上的政治垄断和独裁行为,彻底防止当权者个人的决策错误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危害的可能性。
第九条 中国民主党坚决反对一切以暴力获取与维护权力的行为。
推动军队国家化、警察相对于政党中立化,确立人民直接选举出的文官政府对军队的控制权,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国防现代化建设。
中国民主党谋求精简、高效、廉洁、稳定和非党派化的公务员制度,以确保减轻人民负担,并为人民提供完善的政府服务(包括警察治安)。
第十条 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福祉和社会公正的前提下,中国民主党主张经济资源的私有化和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联合化,主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反对任何形式的经济垄断。谋求公民在经济上的自立和自主,保障其生存和发展权,消除其对强权的奴属性。
第十一条 中国民主党主张地方性事务地方自治。
中国民主党尊重与维护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文化传统,尊重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自治,反对民族间的暴力冲突,反对分裂国家。
发展台海两岸之间的友好联系,在对等、互惠的基础上推动祖国的和平统一。
第十二条 中国民主党反对任何来自政府的及民间的恐怖和暴力行动,倡导有序的社会变革,维护社会稳定。中国民主党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倡导以文明对话的方式解决任何争端和分歧。
第三章 党的成员
第十三条 凡认同党的纲领和政治目标的中国公民,则具备党员的基本条件,只要有自主意愿同意,经登记可自动成为党的成员。简称党员,同事。
第十四条 党的成员登记应验明身份证,工作单位或常住地址;登记通讯联络地址。
第十五条 党员的权利如下:
一 依据党的章程,行使党内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 在党内对党的纲领、政策及主要信托成员(既责任人)的言行,均可自由讨论、批评。在党内会议有发言、提案及表决之权利。
三 为参加全国和地方选举,有接受党的提名与支持之权利。此种提名,由党内竞选产生。每一选区经过党内竞选后,应产生等于或少于法定被选举名额的候选人。
四 对党的工作有获得资讯之权利。
五 对违反党章的党的成员,有检举、控告和依据章程,对竞选产生的责任人行使罢免的权利,。
六 对党组织给予自己的处分有申辩、提出请求、申诉和要求有关组织给以答复的权 利。
第十六条 党员的义务如下:
一 遵守党的章程,参与组织活动,。
二 宣扬党的纲领,争取民众支持。
三 介绍优秀人才加入中国民主党,自愿缴纳党费,遵守党的财务纪律,清正廉洁。
四 在国家立法机关成员和各级公职人员的选举中,支持本党人选。
五 在遭受政治迫害的非常时期,允许党员本人行为作出妥协甚至宣布退党,但不得出卖党的组织和其他同志,不得牵连无辜群众。
第十七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在正常情况下必须以书面提出;经个人和组织重新认同,曾退党之人有权再次加入中国民主党。
第十八条 党员之言行如违反党章、党的决议或破坏党的名誉,该党员所在的组织可内部讨论做工作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并无法纠正的,应予登报说明,并予以退党。
第十九条 当选国家立法机关成员和各级民选公职人员(既政务员)的民主党成员,当推动与本党政策相吻合的立法及其贯彻执行。军队及非选任公务员中的党员,当成为遵守与执行国法的典范,不得利用职权偏袒本党。
第四章 全国组织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组织既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制定政策草案,竞选推举提名党的全国政务候选人。全国代表大会应推选任命全国委员会自愿义工委员以及全国监察委员会自愿义工委员。
第二十一条 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一 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代表人数表决通过,制定或修改党的纲领和章程。
二 听取和审查全国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报告。
三 选举或罢免党的全国委员会义工委员和全国监察委员会义工委员。
四 通过党内竞选,确立参加全国政治大选的本党全国政务候选人。
五 就涉及全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或决定。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由以下成员组成:
一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选派出之代表。
二 全国委员会义工委员。
三 经民众选举产生,时任全国人大代表或国会议员的党的成员。
四 经民众选举产生,时任和上届选任省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党的成员。
五 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内初选,为全国大选而竞选本党提名的可能候选人(具体细则另行拟订)。
第二十二条 全国委员会主要负责筹备下届全国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 由全国委员会事先登记确立,并分发邀请函,任何其他自愿积极参加的义工,民主党的积极支持者均可参加大会,但无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全国代表大会各省、区、直辖市代表人数基数为两人,其余按各省、区、直辖市登记党的成员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名额由全国委员会征求各省级委员会意见建议统计事先确定。
第二十五条 全国代表大会或临时全国代表会议不设分会场,由聚集在同一地点的代表组成,电话、传真和电脑网络会议不能作为替代方式。在受到严重打压时,全国代表大会可以延期举行。
第二十六条 全国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其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是党的政策和政治目标的常设执行机关,领导全国党务工作,对重要事务进行集体决策。在大选年,筹备组织联络安排全国代表大会。
第二十七条 全国委员会委员由全国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委任期为两年。委员人数视党的发展情况,由上届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全国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持人主持,亦可由三分之一委员联署召集。
第二十八条 全国委员会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主持人,由主持人提名两位副主持人人选(非委员会人选)经全国委员会多数通过,主持人相当于义工主持人。副主持人要支持配合主持人的工作(条件许可应发工资)。
第二十九条 全国委员会主持人任期两年, 可通过正当程序更换。全国委员会主持人不能作为本届和下届本党全国政务提名候选人。
第三十条 党的全国监察委员会由十五人组成,设首席监察员一人,人选均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每两年改选一半。首席监察员为监察委员会的主持人 (年龄45岁以上),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任命。全国委员会首席监察员不能作为本届和下届本党全国政务提名候选人。
第三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 监督全国委员会及主持人的工作,定期向全国代表大会汇报,并向全国委员会及其主持人,各个省级代表大会,各省级委员会通报。
二 审议全国委员会、秘书长等的决定是否符合党章。
三 监督党内财务状况。
四 调解和仲裁党内重大纠纷。
五 应全国代表大会或全国委员会以及各省级地方委员会的要求,调查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 有关监察事务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全国监察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提议,全国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决议,可以在任期内罢免全国委员会主持人的职位。
Saturday, July 7, 2012
民主党一大筹委会成立公告
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成立公告中国改变的时刻正在临近。中国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变局,建立强大的、全国性的政治组织都是中国民主转型顺利推进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中国民主党最应该也最可能担当起这样的历史责任。
中 国民主党自1998年公开推动组党以来,民主党人为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民主党作出了巨大努力,也付出了沉重代价,其中谢长发和刘贤斌至今还为此 身负重刑。因此,作为一个全国性的政党中国民主党还没有正式成立。但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一定要举行的,中国民主党一定要在中国本土正式成立。 故而全面展开筹备工作已经刻不容缓,有鉴于此,国内外部分民主党人决定成立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即日起全面展开筹备工作。
特公告如下:
1,筹备工作主要在国内进行,由于国内恶劣的政治环境,筹委会人员原则上暂不公开,已经公开的民主党人由自己决定是否公开宣布参与筹备工作。筹备工作有些内容将会公开,甚至要广而告之;
2,代表大会只是在真正具备条件和空间的情况下召开,绝不轻言召开;
3,筹委会是一个开放的筹备工作平台,欢迎民主党人和愿意成为民主党人的各界人士、尤其是80后90后的有志青年踊跃参与;
4,筹委会对于14年来为中国民主党的组建作出努力和贡献的所有个人和团队都予以充分的肯定,至于具体的功过是非由代表大会作出评判;
5,筹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汇集现有各种版本的章程,归纳整理起草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提交代表大会审定;
(2)征集党旗、党徽,筛选若干方案交由大会审定;
(3)确定代表资格以及代表产生的程序。因此要解决民主党人尤其是绝大部分没有浮上台面的民主党人互相确认的准则。
(4)确定大会议程;
(5)酝酿并确定第一届领导团队的候选人选及选举方法;
(6)创办网站;
(7)筹措大会经费。
期盼所有有识之士都来参与这件功在未来,造福子孙的大事,共襄盛举!
愿意参与者请联系:
E-mail:yidachoubei@gmail.com
Facebook: Chou Mzhd
Skype:choubei.mzhd
Twitter:chou.mzhd
请注明是笔名还是真名,并告知是否准备公开。
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公元2012年6月29日于南京
说明:由于目前的特殊情况,我们的努力无法听取所有民主党人的意见,但我们相信这个方向符合全体民主党人的心愿。一切有待在运作过程中完善。
更多内容将通过
http://blog.boxun.com/hero/yidachoubei
和其他渠道(有待完善)发布
附件:
回顾与建议
中国历史上,梁启超于1912年10月创建了最早的民主党。
中共统治之下,组织反对党的秘密活动绵延不断,但基本都被扼杀于萌芽,世人无从知晓。文革期间,因组党被枪决者时有公布,其中亦有一些因组建中国民主党被枪决的。
按目前可查寻的资料,当代民主运动中,1980年2月秦永敏等开始有了组建中国民主党的明确图谋。但公开打出中国民主党旗号的首先是在海外,王炳章先生和王若望先生都分别组建过中国民主党,并都担任过主席。
1995年贵州陈西等秘密组建民主党贵州党部,但被捕判刑后,资讯被外界广为了解。1998年王炳章带着《民运手册》(后以《中国民主革命之路》的书名刊印)秘密潜回国内,旗帜鲜明的推动组党。
1998年6月25日浙江王东海、王有才、林辉公开向当局递交组建中国民主党的申请,拉开了在全国范围里公开组建中国民主党的序幕。其后全国20多个省市都先后公开筹组中国民主党。
期间有过筹组全国代表大会的努力,但1998年年末,北京当局开始严厉镇压中国民主党组党运动,一百多名各地的中坚成员据估计被判处了千年以上的徒刑。
在1998年6月以后国内外有过许多不同名称的中国民主党,海外居多。但迄今为止,都不能成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具有全国性力量的组织,也没有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团队,整体运作基本没有。
据此可以认定:尽管中国民主党名声在外,但事实上作为全国性的、实质性的中国民主党尚在襁褓之中。
为使中国民主党能够真正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担当起推动和完成中国民主转型的历史使命而不流之以“网党”,建议:
1,全体民主党人或愿意成为民主党人的仁人志士,共同努力来完成艰难的筹备工作;
2,确定一个标准:只有本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产生的中国民主党才具有合法性;
3,确定一个名称:中国民主党,英文(Demacratic Party of China),不需要任何后缀;
4,中国民主党的诞生日定于1998年6月25日。
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公元2012年6月29日于南京
部分民主党人照片:
缺漏多多,敬请原谅
刘贤斌
陈西
谢长发
陈卫
朱虞夫
杨天水
薛明凯(左)、魏水山
秦永敏
查建国
张林
刘世遵
杨勤恒
高洪明
何德普
陈树庆和吴义龙
宁先华
胡明君
姚福兴
王森
岳天祥
孔佑平
周志荣
张望
毛庆祥出狱
李大伟出狱
启靖
左起曾宁莫建刚廖双元陈德富方家华吴郁许万平
左起:刘贤斌,黄晓敏,佘万宝
左起陈西黎小龙黄燕明葛实如张重发
左起邹巍魏祯凌吕耿松胡臣昝爱宗
左起曾宁黄燕明陈西卢勇祥廖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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